我現在是怎麼讀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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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劉大貓

在學生時代,我的學習其實一直都是很差的。

以前我覺得我學習不好,全都是應試教育制度不行。

但現在我也不把責任全部歸咎在應試教育上。

一方面,應試教育確實有很大的問題,它讓我對學校里學習的知識感到枯燥,乏味,提不起興趣,逼迫著我學習我不感興趣且日後用不到的知識。

另一方面,我自己也確實是很調皮,貪玩兒,耐不住寂寞,更多的把心思用在玩兒,happy,談戀愛上,而不在學校的學習上。

但我有一點是做得不錯,比一般的「書呆子」們好,就是我確實很熱愛閱讀。

哪怕在我對自己要求最低,最貪玩調皮的時候,讀書依然是我一個非常大的愛好。

當然我之所以熱愛讀書也許有一個很重要的原因就是,上課太無聊了,我必須找一個打發時間的事情去做,而上課偷偷看課外書可能成了一個好的選擇,這也歪打正著培養了我熱愛閱讀的興趣。

在中學時代,我的閱讀很廣泛。

古今中外都讀。

尤其熱衷於講述政治,歷史類的書籍,對於古今之變,政治歷史人物沉伏有巨大興趣。

當然莎士比亞的戲劇,老舍的小說,某商界大佬或慈善女神的傳記,亦或是郭敬明主編的《最小說》,45度角仰望天空的雞皮疙瘩書籍,不分種種,只要有興趣的,我都會閱讀。

雖然我讀書很雜,但是他們確確實實都開拓了我的視野,對我沒有壞處。

我覺得我的很多獨立思考的能力,包括還稍微能寫寫文章的能力,以及對一些有用知識的理解,其實都是閱讀帶給我的。

我中學畢業以後,移動網際網路時代到了,閱讀越來越多元化,朋友圈,社群,公眾號等等社交網絡上都有更多的閱讀內容,每個人閱讀量其實都增大了

在某個階段里我的閱讀也更趨向於碎片化,其實閱讀的時間並沒有減少,經常捧著手機的低頭族其實有不少也是在碎片化的閱讀,但真正花在讀一個有體系的書籍的時間上少了。

有的道貌岸然的人會簡單粗暴的說:那些碎片化的閱讀沒啥用,永遠抵不上讀書的作用,現代人不愛讀書了,不行不行。

但其實我認為,就閱讀這件事情上來說還是進步的,我相信對於大多數人來說,微信這樣社交媒體的存在是加大他們閱讀量的,有的很多原本從不讀書的人,或許也會因為朋友圈的分享而作一些閱讀。

而且社交網站上支離破碎的內容,我相信不是沒有用,我相信只要閱讀,大多數情況總歸是能汲取到一些營養的。

但我開始思考我對待讀書的態度應該是怎樣?網際網路上有那麼多的信息和內容,大多數我都可以按需索取,我到底還有沒有必要花大量時間去閱讀有體系的書籍。

以前假設我對「希拉蕊」這個人感興趣,那我需要去新華書店找她相關的書籍,但也許很難找到,我或許得買一本《柯林頓·傳》,從他丈夫的自傳中汲取到我關心的關於她的內容。

假設我讀完《柯林頓·傳》以後,可能會有一些關於希拉蕊以外的額外收穫,但是我畢竟更感興趣關於希拉蕊的內容。

但今天我就不需要那麼麻煩,我只需要在搜尋引擎或微信里搜索希拉蕊,就有大量關於她的內容可以閱讀,而無需去讀其他的書籍篩選我感興趣的內容。

這就是網際網路帶給我的閱讀效率的一種提升。

事實上,我們有一部分的對書籍的閱讀需求或者說是閱讀的作用,可以由網際網路給我們省去。

也就是說,有的書我可以不用讀了。

但我並不認為讀有體系的書籍沒有作用,相反現在我每天依然會有一段時間是捧著紙質書的狀態。

但我現在對於讀書,我主張要精度,而不是博讀。

我覺得我不應該像過去那樣,讀大量的書,而應該把一本好書反覆讀,把一本我認準的好書真正一遍一遍讀透。

當然也有很多朋友讀書熱愛博讀,即每年閱讀大量書籍,那樣我並不反對,每個熱愛閱讀的人都有自己思考的方式,有的人就是能從博讀中找到快樂,汲取知識,甚至是生活習慣,那非常好,我也很讚賞。

但我今天主要是介紹我的讀書觀。

因為我回憶曾經我讀過的很多書,有一些書我也讀完了。

但你再問我那本書里講什麼,那本書給你帶來了什麼樂趣,或認知上的升級,或商業上的靈感。

我好像都忘記了,有很多以前讀過的書,裡面講什麼,我甚至一點印象都沒了,只記得讀過。

那樣的閱讀對於我來說,就像看微信上的文章一樣,很多微信上的文章你看完,但是很快也就忘記了。

現在微信上這些碎片化的文章有那麼多讓你讀了,也讓你遺忘了,我覺得就沒必要再去泛讀書籍了。

社交媒體就是一個最好的碎片化泛讀平台,如果我讀書也是這樣讀,那對我來說我認為意義不大。

所以對於讀書,我現在都會精選閱讀目標,找到好書以後,真正精讀,把他讀透。

而不像閱讀微信上的文章一樣,一讀了之。

我現在一年買很多書,也經常逛書店。

但買回來的書,大多數我都沒好好讀,但我並不是懶惰而不讀他們。

因為我買回來他們的目的,不是要讀他們,而是要篩選他們。

我會大概翻一翻,這本書到底值不值得我去花大量時間深入閱讀,深入研究。

這和找對象一樣,因為我現在讀一本書,可能要花幾個月甚至半年,一年。

我肯定不能隨隨便便在一本普通的書上浪費那麼多時間。

這裡我要說一下,我精讀了一年半的四本書,也可以說是一本書。

就是《聖經》里的四《福音書》。

不是《聖經》啊,《聖經》那麼厚,要精讀《聖經》遠不是一年可以讀精的。

我在2015年,基本一年就只讀這《聖經》里的《福音書》。

這個《福音書》可以說是《聖經》里最生動也是最易懂的書。

記述著很多2000多年前耶穌在人間所行的事情,說過的話語,講述的道理等等。

這本書並不長,也很通俗,但這本短書卻對於人類社會的後世卻有著極其重要的影響。

其實這樣一本《福音書》如果花半天時間就能讀完。

但我估計除非記憶力很好的人,否則很快就忘記了裡面的人物誰是誰,誰說過什麼重要的話語。

而我花一年時間細緻的讀完,思考,並且把其中每個人物在通過網際網路做更深入的了解,調研。

在這個過程中,對很多以色列人的歷史,政治,對神學等等都有了非常多的新的認知,對所閱讀的書籍的理解也更加立體全面。

經過一年多的精讀,我發現我不僅僅是讀了一本書,而似乎就像掌握了一門新的語言一樣,真正把書里有用的東西汲取出來,轉化成了養分。

後來我也都是花一兩個月的時間精讀一本書,並且日後還會反覆閱讀。

反覆查閱。

最近的一年我也就讀了3本金融類的書籍。

每本書也是一樣的精細化閱讀,書里的每個事件,人物,案例,如果我都會通過網際網路去做更深入的研究。

真正把有用的東西沉澱進我的大腦。

這樣每讀完一本書,就仿佛找到一個新的鑰匙一樣。

這就類似於吃螃蟹。

如果我們吃很多很多螃蟹,每個螃蟹我們都不吃太細,只吃蟹黃,那我們也會吃得很爽。

但是我現在就是把每隻螃蟹用工具更精細的吃,挑一隻又肥又大的螃蟹,然後把它身上每塊肉都挑出來吃掉。

因為我覺得社交媒體上已經有很多一次性的碎片化的螃蟹,那些泛泛的螃蟹我們逃避不了肯定是要去吃它們的,而且也不會吃太細。

那我們讀書的螃蟹,我們就應該吃細緻一點,有興趣的朋友可以和我一樣,一起找一隻又肥又大的螃蟹,然後把它全身的肉全部吃下去。

(本文僅為我自己讀書觀點的分享,熱愛讀書的孩紙都是好孩紙,每個人有每個人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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