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上賣官鬻爵大肆橫行之時,買一個縣長噹噹,究竟需要多少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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賣官鬻爵這種事兒由來已久,最早可以追溯到秦始皇時期。

據《史記·秦始皇本紀》記載,公元前243年,國內發生蝗災,於是秦始皇發布命令,允許百姓交夠千石粟米,便可進爵位一級,是為「十月庚寅,蝗蟲從東方來,蔽天,天下疫,百姓納粟千石,拜爵一級。

在當時這種環境下,秦始皇這樣的做法,相信也無可厚非。

可作為一國之君,整日的聲色犬馬,將國庫揮霍一空,卻不節儉以渡過難關,反倒是另闢蹊徑,把官職當做商品一樣,明碼標價,公開出售,甚至還討價還價,這樣的皇帝想必在整個中國歷史上都是空前絕後的存在了,那麼他究竟是誰呢?他就是我們之前有文章也提到過的東漢靈帝劉宏。

《後漢書》中是這樣記載的:「賣關內侯,假金印紫綬,傳世,入錢五百萬」,嘗到了甜頭之後的他,又別出心裁地設置了一個買賣官吏的交易場所,「開西邸賣官,入錢各有差」(《通鑑》),以官職的大小和任職地方的好壞來確定最終官價的高低,甚至就連三公九卿這樣的重要職位,也一律明碼標價,公開出售,是為:「私令左右賣公卿,公千萬,卿五百萬」。

可以說除了自己的皇帝位置不賣,剩下的全部都賣。

如果一個職位買的人多,競爭激烈的話,那麼還要進行投標,價高者得之。


那麼當時官位的標價是如何計算的呢?據《通鑑》記載:「二千石二千萬;四百石四百萬」,也就是說他們是按照官吏的年俸來計算的:年俸兩千石的官位,那麼標價就是兩千萬錢;年俸四百石的官位,標價就是四百萬錢。

之後劉宏又專門建了一個倉庫用來存放這些賣官所得,可謂是專款專用,全由自己一人揮霍,是為「於西園立庫以貯之」。

這和我們現在有些人偷偷在海外設立帳戶是一個性質,不同的是人家可以明目張胆的來。

那麼年俸兩千石的官究竟有多大呢?

據現代《中國經濟通史·秦漢經濟史》一書的記載,漢代的一石等於27市斤粟,那麼兩千石就是五萬多斤糧食。

當時全國共分13個州部,它們的最高行政長官叫州牧,而這州牧的年俸恰巧就是兩千石,此外還有郡守也是兩千石。

郡之下就開始設縣,萬戶以下的設縣長,萬戶以上的設縣令。

縣長可以享受三百到五百石不等的年俸,而縣令則是六百石到一千石不等。

所以說,在當時要想當個縣長最少也得花上三五百萬錢,那麼這個數字換算成現在的人民幣是多少呢?

據《漢書》記載,當時的米價,每石大概是20到80文錢不等,之前我們說了1石差不多是27市斤的粟,這樣一算的話,大概一文錢可以買半斤米。

現在的米價差不多1塊錢1斤(物價這玩意兒誰也吃不准,所以不要這上面糾結),換算成人民幣的話,大概漢代的2文錢差不多相當於現在的1塊錢。

所以說縣長這個職位大概也就兩三百萬人民幣吧,如果放到現代,這點兒錢根本就不算什麼,那還不是大把的人搶著要啊!不過在當時經濟條件尚不發達的情況下,這個價位其實已經很高了。

不過話又說回來了,不管是古代還是現代,反正咱老百姓是買不起的。


那些個不惜血本花重金去買官的人,自然不會做虧本的買賣。

他們為了撈回本錢,只能是變本加厲地去壓榨百姓,從而賺取更多的錢,買更大的官。

如此一來就形成了一個惡性循環,再加上漢靈帝的荒淫無道,朝中宦臣弄權,朝綱敗壞,以及當時全國多發地震、水旱蝗災,病疫流行,一時間民不聊生,最後百姓只有揭竿而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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