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定勞動基準法第三十六條第四項行業,自107年3月1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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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勞動部107年2月27日以勞動條3字第1070130320號公告。
二、勞動基準法第三十六條第四項及第五項規定,經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同意,且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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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基準法第36條第1項規定:「勞工每7日中應有2日之休息,其中1日為例假,1日為休息日。」例假之安排,以每7日為一週期,每一週期內至少應有1日例假,原則上勞工不得 ...
- 4指定勞動基準法第三十六條第四項行業,自107年3月1日生效。
一、依據勞動部107年2月27日以勞動條3字第1070130320號公告。 二、勞動基準法第三十六條第四項及第五項規定,經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同意,且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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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基準法第36條第1項規定:「勞工每7日中應有2日之休息,其中1日為例假,1日為休息日。」例假之安排,以每7日為一週期,每一週期內至少應有1日例假,原則上勞工不得連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