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定勞動基準法第36條第4項行業 - 中華民國勞動部全球資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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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基準法第36條第1項規定:「勞工每7日中應有2日之休息,其中1日為例假,1日為休息日。
」例假之安排,以每7日為一週期,每一週期內至少應有1日例假,原則上勞工不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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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基準法第34條及第36條例外情形
勞動基準諮詢會第15次會議紀錄
勞動基準法第34條第2項但書適用範圍
勞動基準諮詢會第16次會議預定討論內容
勞動基準諮詢會第16次會議紀錄
預告修正「指定勞動基準法第三十六條第四項行業」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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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指定勞動基準法第三十六條第四項行業,自107年3月1日生效。
一、依據勞動部107年2月27日以勞動條3字第1070130320號公告。 二、勞動基準法第三十六條第四項及第五項規定,經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同意,且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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