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基法第36條第4項行業(即得連續工作12日休2日之行業)10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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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基準法第36條第1項規定:「勞工每7日中應有2日之休息,其中1日為例假,1日為休息日。
」例假之安排,以每7日為一週期,每一週期內至少應有1日例假,原則上勞工不得連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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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基準法第三十六條第四項及第五項規定,經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 同意,且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行業,雇主經工會同意,如事業單位無. 工會者,經勞資會議同意後,得 ...
- 4指定勞動基準法第36條第4項行業 - 中華民國勞動部全球資訊網
勞動基準法第36條第1項規定:「勞工每7日中應有2日之休息,其中1日為例假,1日為休息日。」例假之安排,以每7日為一週期,每一週期內至少應有1日例假,原則上勞工不得 ...
- 5勞基法第36條第4項行業(即得連續工作12日休2日之行業)107.3 ...
勞動基準法第36條第1項規定:「勞工每7日中應有2日之休息,其中1日為例假,1日為休息日。」例假之安排,以每7日為一週期,每一週期內至少應有1日例假,原則上勞工不得連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