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基準法第36條所定之例假 ... - 中華民國勞動部全球資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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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基準法第36條所定之例假、休息日,如何與一般正常工時或彈性工時配套執行? · 一般單週規定(第30條第1項):每7日中至少應有1日之例假、1日之休息日。
· 二週彈性工時(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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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時間(休息、休假、請假)
雇主未經勞工同意逕自排定「無薪休假」,勞工如未於「無薪休假」當日出勤,勞工是否有補服勞務之義務?
勞雇雙方合意因景氣因素協商暫時減少工時及工資期間(即實施所謂「無薪休假」)適逢產假,應如何給薪?
事業單位實施縮減工時(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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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勞動基準法第三十六條第四項規定:「經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同. 意,且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行業,雇主得將第一項、第二項第一款及. 第二款所定之例假,於每七日之週期內 ...
- 4指定勞動基準法第36條第4項行業 - 中華民國勞動部全球資訊網
勞動基準法第36條第1項規定:「勞工每7日中應有2日之休息,其中1日為例假,1日為休息日。」例假之安排,以每7日為一週期,每一週期內至少應有1日例假,原則上勞工不得 ...
- 5勞動基準法§36 相關法條-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