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思」春秋義理視野下的「隱桓之禍」分析|張延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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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義理視野下的「隱桓之禍」分析

張延國

作者授權 儒家網 發表

孔子二五六八年丁酉六月初七日戌子

耶穌2017年6月30日

【摘要】儒家經學是經世致用之學,學習經學就是學習其中的義理。

春秋是禮義之大宗,春秋義理在五經義理中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

本文以春秋經學中的「隱桓之禍」為研究對象,探討《公羊傳》和《穀梁傳》依據的歷史事實及蘊含的春秋義理,分析公羊學派和穀梁學派傳授的春秋義理的區別及特點。

  • 1、「隱桓之禍」的經學含義

魯隱公11年(春秋第11年)魯國的公子翬殺害了魯國的國君魯隱公,第二年魯隱公的弟弟魯桓公即位為魯國國君,公子翬升為上大夫,這一事件就是春秋中著名的「隱桓之禍」。

殺害魯隱公這一事件的策劃人是公子翬,實際執行人也是公子翬,一般認為主犯也應當是公子翬,但是春秋經學卻並不如此認為。

魯宣公2年(春秋第116年)晉國的趙穿殺害了晉國的國君夷獆,這一事件在《春秋經》中的記載是「晉趙盾弒其君夷獆」,也就是春秋經學中的「趙盾弒君」。

《公羊傳》魯宣公6年(春秋第120年)對這一事件的評論如下:

趙盾弒君,此其復見何?親弒君者,趙穿也。

親弒君者趙穿,則曷為加之趙盾?不討賊也。

何以謂之不討賊?晉史書賊曰:「晉趙盾弒其君夷獆。

」趙盾曰:「天乎!無辜。

吾不弒君,誰謂吾弒君者乎?」史曰:「爾為仁為義,人弒爾君,而復國不討賊,此非弒君如何?」

對比晉國趙盾、趙穿弒君的例子,魯國魯隱公的死就不能簡單的記載為「公子翬弒其君」,還應該追究不懲罰「公子翬」的魯桓公的責任。

《穀梁傳》在魯桓公元年(春秋第12年)的傳文中,直接把弒君的人說成是魯桓公,《穀梁傳》傳文說:

桓弟弒兄,臣弒君,天子不能定,諸侯不能救,百姓不能去,以為無王之道,遂可以至焉爾。

因此「隱桓之禍」在春秋經學中的含義就是指「魯桓公殺害了他哥哥魯隱公」,這一事件的本質是悲慘的兄弟相殺事件。

儒家強調尊尊親親,試圖建立君臣和睦,父子相親的人間世界,認為兄弟相殺、君臣相弒是人間悲劇。

那麼這種人間悲劇是如何發生的?如何才能避免這樣的人間悲劇再次發生?這些都是春秋經學研究的問題。

  • 2.「隱桓之禍」的歷史背景

分析「隱桓之禍」需要了解其歷史背景,研究魯隱公元年(春秋第1年)的歷史背景我們可以參考的文獻有《穀梁傳》、《公羊傳》、《左傳》和《史記》。

(1)《穀梁傳》的歷史背景

《穀梁傳》認為魯隱公的出身比魯桓公高貴,按禮制應當由魯隱公即位為魯國國君。

魯惠公比較喜歡魯桓公,曾經想把國君之位傳給魯桓公,但是魯惠公臨終前還是遵守禮制把國君之位傳給了魯隱公。

魯隱公在日常生活中感覺到魯惠公喜歡魯桓公想把君位傳給魯桓公的心意,於是遵從父親的心意計劃把君位讓給魯桓公。

魯隱公元年的《穀梁傳》傳文說:

雖無事,必舉正月,謹始也。

公何以不言即位?成公志也。

焉成之?言君之不取為公也。

君之不取為公,何也?將以讓桓也。

讓桓正乎?曰:不正。

《春秋》成人之美,不成人之惡。

隱不正而成之,何也?將以惡桓也。

其惡桓,何也?隱將讓而桓弒之,則桓惡矣;桓弒而隱讓,則隱善矣。

善則其不正焉,何也?《春秋》貴義而不貴惠,信道而不信邪。

孝子揚父之美,不揚父之惡。

先君之欲與桓,非正也,邪也;雖然,既勝其邪心以與隱矣。

己探先君之邪志,而遂以與桓,則是成父之惡也。

兄弟,天倫也。

為子受之父,為諸侯受之君。

己廢天倫,而忘君父,以行小惠,曰小道也。

若隱者,可謂輕千乘之國。

蹈道,則未也。

(2)《公羊傳》的歷史背景

《公羊傳》認為魯桓公的出身比魯隱公高貴,按禮制應當由魯桓公即位為魯國國君。

魯惠公死後,魯國的大夫一起擁戴年紀大且比較賢明的魯隱公當魯國國君。

魯隱公元年的《公羊傳》傳文說:

桓幼而貴,隱長而卑,其為尊卑出微,國人莫知。

隱長又賢,諸大夫扳隱而立之。

隱於是焉而辭立,則未知桓之將必得立也。

且如桓立,則恐諸大夫之不能相幼君也,故凡隱之立為桓立也。

隱長又賢,何以不宜立?立適以長不以賢,立子以貴不以長。

桓何以貴?母貴也。

母貴則子何以貴?子以母貴,母以子貴。

會議

(3)《左傳》的歷史背景

《左傳》採用敘事的講述到魯惠公的原配夫人是孟子,孟子死的早且沒有子嗣,於是就把魯隱公的母親聲子作為繼室。

宋國宋武公的女兒仲子出生的時候,手上有字「為魯夫人」,因此只好把仲子嫁給魯惠公,並生下了魯桓公。

魯惠公去世後魯隱公奉魯桓公國君。

魯隱公元年的《左傳》傳文說:

惠公元妃孟子。

孟子卒,繼室以聲子,生隱公。

宋武公生仲子,仲子生而有文在其手,曰「為魯夫人」。

故仲子歸於我,生桓公而惠公薨,是以隱公立而奉之。

(4)《史記》的歷史背景

《史記》記載說魯惠公的夫人沒有兒子,有一個地位比較低的妾生下了魯隱公,魯隱公長大以後,魯惠公為魯隱公娶了一個宋國的女子。

由於宋國的女子太漂亮,魯惠公情不自禁就霸占了這個宋國的女子當自己的妻子,並生下了魯桓公.魯惠公給予宋女夫人的身份,並立魯桓公為太子。

由於魯惠公死時魯桓公太小,不能處理魯國政務,因此魯國的大夫共同推薦魯隱公攝政。

四十六年,惠公卒,長庶子息攝當國,行君事,是為隱公。

初,惠公適夫人無子,公賤妾聲子生子息。

息長,為娶於宋。

宋女至而好,惠公奪而自妻之。

生子允。

登宋女為夫人,以允為太子。

及惠公卒,為允少故,魯人共令息攝政,不言即位。

《公羊傳》和《穀梁傳》給出了大概的歷史背景,《春秋左傳》和《史記》給出了更多的歷史細節。

如果按照《春秋左傳》和《史記》講述的歷史,那麼《穀梁傳》所發的義理最恰當,《春秋胡傳》在論述「隱桓之禍」就採用了穀梁學的義理。

但是對於《穀梁傳》、《公羊傳》、《左傳》和《史記》記載的多個版本,無論我們選擇那一家的說法,或者綜合四家的說法提出自己的獨立的看法,都只能是可能,無法全面駁倒其他各家的說法,因此絕對真實的「隱桓之禍」的歷史事實我們無法探求。

而春秋經學並不強求絕對真實的歷史,只是在總結各種假設和推演下的春秋義理,同時探討「隱桓之禍」避免的一些方法和原則。

  • 3、魯國君位的傳承原則

參考《史記》,魯國的第十二代國君(周公的七世孫)魯惠公在位46年,在魯隱公元年(春秋1年)的前一年去世。

根據當時周朝各個諸侯國君位的傳承原則,可以接著魯惠公當魯國國君的人可以分為2類,第一類是魯惠公的弟弟們,這就是禮法中的「兄終弟及」,代表人物有公子益師、公子翬、公子驅;第二類就是魯惠公的兒子們,這就是禮法中的「父死子繼」,代表人物有魯隱公、魯桓公。

周朝禮法以「父死子繼」為主,魯國是周公之後,周朝的禮法保存的較完備,執行的也比較好,因此魯國國君繼承傾向於「父死子繼」,也就是魯隱公、魯桓公當國君的可能性最大。

魯隱公和魯桓公究竟誰來當國君?誰最有資格當國君?這個問題是當時魯國面臨的一個大問題。

從目前資料來判斷周朝諸侯君位的更替主要受周朝禮法制度、周天子的意志、現任諸侯的意志、大夫的意志四個方面的影響。

(1)周朝禮法制度

周朝的諸侯大部分是武王-周公-成王以周文王的名義冊封的,因此諸侯君位的傳承主要依靠周文王制定的一些法度,大部分諸侯的君位都是這樣得來的,比如魯國魯惠公的君位就是這樣得來的。

(2)周天子的意志

周天子在特殊情況下可以決定諸侯的繼承人,有些時候甚至可以違背周文王制定的法度而直接指定人選。

這種情況,在春秋二百四十二年之中基本沒有出現過,只出現在春秋前的歷史中。

(3)現任諸侯的意志

現任諸侯的意志是指當禮法的繼承人有大惡時,諸侯可以另擇新的繼承人。

春秋中類似的事件發生在魯哀公3年(春秋第231年),即「衛靈公逐子而立孫」的事件,孔子親身經歷了這一事件。

(4)大夫的意志

大夫的意志較著名的就是發生在魯隱公4年(春秋第4年)的「衛人立晉」事件。

在春秋之中,大夫是一個比較特殊的群體。

首先大夫是要擇賢,不能世襲,其次大夫要有智慧,要有擔當。

孔子對大夫的規定表面看是矛盾的,比如先說:「大夫無遂事」,其後又說:「大夫以君命出,進退在大夫也」。

從親迎來說:「親迎,禮也」,但是對於大夫,則有:「禮,大夫任重,為越竟逆女,於政事有所損曠,故竟內乃得親迎,所以屈私赴公也」。

大夫渴望賢明的君主,這一點是毫無疑問的,列國大夫在國家危難時為了避免亡國往往會棄正而立賢。

而對於大夫來說,君臣以義合,當君不君時,大夫當自動退位,孔子傳言說:「陳力就列,不能者止」就是此意。

從公羊學來說,諸侯為國體,大夫為股胘,士民為肌膚,魯國者又並非僅僅是魯候之魯國。

因此對於大夫來說,往往忽略禮法而遵先君之命,如果不能遵先君之命則又會本大夫之志選擇賢者。

齊國公孫無知殺齊襄公而自立,齊人平定無知之亂後去魯國迎接君位的禮法繼承人公子糾,但是受到魯國的脅迫,於是改立齊小白為君,是為齊桓公。

晉郤缺率領大軍,要立接菑為邾婁國君的時候,邾婁大夫並沒有強調禮法,而只是說二者皆可,但權在先君之命或大夫之志而已。

從這裡而言,君位傳承的禮法是需要天子、諸侯來維護的,大夫並沒有維護君位傳承禮法的責任,只有維護先君之託的忠誠和維護國家安危的責任。

從這裡來看大夫強立魯隱公、衛宣公、齊桓公均無大過,誰讓周天子和天下諸侯不作為呢。

若天下承平,大夫又何必廢正求賢。

那麼到底應該由誰來繼承魯國的君位呢?

  • 4、《榖梁傳》義理分析

4.1《榖梁傳》認可的歷史事實及推演

以《榖梁傳》的傳文為基礎參考其他文獻做出的推演如下:

魯惠公有兩個兒子,從禮法制度上應當立魯隱公為君,但是魯惠公更喜歡魯桓公,因此魯惠公在思考繼承人時,長期在魯隱公和魯桓公之間猶豫,但最終在臨終前戰勝了自己的私慾,尊先祖之禮法,將君位傳給了魯隱公,並上報周天子。

魯隱公作為長子,非常理解父親魯惠公對魯桓公的疼愛,作為孝子,他不願意違背父親晚年的心愿,於是他在很多場合表示自己只是暫時當一段時間的國君,等魯桓公長大以後就遵照魯惠公的心愿,把魯國國君的位置讓給魯桓公。

當然雖然魯隱公多次表示自己要讓位,但卻並沒有太多的實際行動。

在魯隱公8年(春秋第8年)的時候,魯國的上大夫無駭去世,魯國上大夫的位置暫時出現空缺。

公子翬非常想得到這一位置,為了得到這個位置公子翬就想討好魯隱公,為魯隱公做一些私密的事情來表示忠心。

公子翬對魯隱公說:「魯國國內的大夫和百姓對你非常認可,周圍的諸侯也對你讚賞有加,那你是不是就別讓位了,繼續當下吧。

如果你擔心我那個侄子魯桓公不同意,我就直接替你把他殺了」。

魯隱公不同意他叔叔公子翬的提議,他說他正準備讓位,已經開始修建讓位以後的住所,並開始安排讓位以後的生活。

公子翬聽了以後大驚,按魯隱公的做法,不但自己不能當上上大夫,自己今天提出要殺魯桓公的想法要是傳出去,自己的生命就會有危險,於是公子翬跑到魯桓公那裡跟魯桓公說,魯隱公不打算歸還君位,並且魯隱公還想殺掉魯桓公以絕後患,如果魯桓公不想死,就要想辦法把魯隱公除掉。

魯桓公最後同意了。

然後在春秋第11年(魯隱公11年)的第11月,公子翬殺害了魯隱公,第二年魯桓公即位,公子翬當上了上大夫。

4.2《榖梁傳》提出的避免方法

在《榖梁傳》中魯惠公是一個知錯能改的好君主、好父親,他有正心、也有邪心,他曾在正心和邪心之間徘徊掙扎,最終正心戰勝了邪心,將魯國的君位傳給了魯隱公。

世上偏心的父母比比皆是,偏心而最終能秉持正義的父親又如何不是好父親呢?因此在《榖梁傳》中魯惠公對於「隱桓之禍」沒有太大責任,最大的責任人就是魯隱公。

《穀梁傳》認為「隱桓之禍」的根源在於魯隱公的不「自正」,魯隱公作為君位的正式繼承人,作為得到父親之命、天子之令的正式諸侯,一直沒有擺正自己的位置,一直做出要讓位的姿態,但直到魯桓公成年也沒有讓,由此導致其叔叔公子翬的誤解,所以公子翬才有殺魯桓公求媚於魯隱公以求高位的想法。

如果魯隱公堂堂正正的當自己國君,以先祖周公之命為重,不露出自己要讓位給魯桓公的意思,那魯桓公和公子翬就只能乖乖的當好自己的公子,「隱桓之禍」也就不會發生,兄弟相親,叔侄相輔,魯國又如何不會興盛。

總結起來就是「君無推國之意,桓無篡弒之情」,這樣「隱桓之禍」才能避免。

在《穀梁傳》看來,善人依善心行事,若不能用禮來指引,不明白正道之所在,有時候是非常危險的。

因此《穀梁傳》提出人應當行正道,蹈道而直行。

楊士勛在《榖梁傳》疏文中進一步解釋說:

今隱公上奉天王之命,下承其父之託,百姓已歸,四鄰所與,苟探先君之邪心,而陷父於不義,開篡弒之原,啟賊臣之路,卒使公子翬乘釁而動,自害其身,故謂之「小道」。

因此,《榖梁傳》認為魯隱公應當棄小惠而行正道,安安穩穩的當好自己的國君。

在這一條里,行正道就是指尊周文王之禮、尊周天子之命,尊君父之託,尊百姓之志,尊四鄰之意,正道就是周文王之禮、周天子之命、君父之託、百姓之志、四鄰之意。

而魯隱公私自讓君位,雖然是善心,但是卻不正,對應而言就是不合「正道」。

穀梁學義理中有正和禮兩個原則,若一切正常,是非的準則就是「禮」。

禮是先聖相傳的弊端相對較少,是最接近中道的行為準則。

但當世事變遷禮不能指導某些特殊事件時,就要遵循正的原則。

對於君位傳承,《穀梁傳》非常強調先君之命,而如果深究起來這個先君之命乃是受之於周朝的受命之王——周文王。

在「隱桓之禍」中,《穀梁傳》的事實認定是魯惠公最終傳位給魯隱公,如果採用《公羊傳》的事實認定,魯惠公最終傳位給魯桓公,那麼榖梁大義會如何發揮呢?

在《穀梁傳》中沒有按禮的規定傳位的有兩個,一個發生在衛國,論述在春秋第230年(魯哀公2年);一個發生在齊國,論述在春秋第234年(魯哀公6年)。

齊國的故事是這樣:按禮制齊景公的正式繼承人為公子陽生,但是由於齊景公非常喜歡小兒子荼,於是在臨死前將其他的兒子都驅逐出國,立荼為國君。

後來公子陽生聯合大夫陳乞奪回了君位,殺死了國君荼。

《穀梁傳》在論述荼的時候,是把荼當國君對待的。

但是並沒有把殺害國君的責任上追到公子陽生,即「陽生入而弒其君,以陳乞主之,何也?不以陽生君荼也。

其不以陽生君荼,何也?陽生正,荼不正,不正則其曰君,何也?荼雖不正,巳受命矣。

巳受命於景公而立,故可言君。

入者,內弗受也。

荼不正,何用弗受?以其受命,可以言弗受也。

先君巳命立之,於義可以拒之。

陽生其以國氏,何也?取國於荼也。

」。

衛國的故事是這樣:衛靈公的世子蒯聵有惡行,於是衛靈公逐蒯聵而立蒯聵之子。

衛靈公去世後,蒯聵回衛國爭奪君位,《穀梁傳》說:「納者,內弗受也。

帥師而後納者,有伐也,何用弗受也?以輒不受也。

以輒不受父之命,受之王父也。

信父而辭王父,則是不尊王父也。

其弗受,以尊王父也。

從齊國和衛國的故事來看,若魯惠公最終傳位給魯桓公,那魯桓公就可以受君父之命而為國君。

如魯國大夫不接受魯桓公,而強立魯隱公,那就是衛國的另外一個故事,這個故事發生在春秋第11年(魯隱公11年)。

衛國立公子晉的故事:衛國祝吁殺害了衛國國君完,其後衛國諸大夫誅殺了祝吁,誅殺祝吁之後,衛國大夫並沒有擁護禮制的順位繼承人,而是選擇了一個年長且賢明的公子晉立為國君。

如果以穀梁義理為基礎,在面對「隱桓之禍」採用《公羊傳》的事實,那《穀梁傳》發的義就和《公羊傳》一樣了。

  • 5、《公羊傳》義理分析

5.1《公羊傳》認可的歷史事實及推演

《公羊傳》對「隱桓之禍」的事實認定與《穀梁傳》略有不同,《公羊傳》認為按照周朝的禮法,諸侯一輩子只能結一次婚,這一次婚禮最多可以娶9個老婆(諸侯一娶九女,諸侯不再娶),這9個老婆來自3個不同的國家(同姓國),其中來自第1個國家的是嫡夫人、嫡夫人侄、嫡夫人娣;來自第二個國家右媵、右媵侄、右媵娣;來自第三個國家的是左媵、左媵侄、左媵娣。

這9個人的身份排名是1嫡夫人、2右媵、3左媵、4嫡侄、5嫡娣;6右媵侄、7右媵娣、8左媵侄娣、9左媵娣。

在一般情況下「父死子繼」都是嫡夫人的大兒子繼承君位,不過魯惠公的嫡夫人死的很早,沒有留下世子,因此魯國的君位就只能從剩下的8個人的兒子中選擇了。

《公羊傳》認為,魯桓公的母親是按「右媵」的身份娶進魯國的,因此按禮法應該讓魯桓公繼承君位,但是魯桓公繼承君位存在一定的危險。

魯國第十二代君主魯惠公在位46年,魯惠公晚年魯國和周邊國家的關係非常緊張,因此在魯惠公死時,魯國需要一名能決斷、有擔當、能很好的處理周邊國家關係的賢明君主。

很顯然,年僅10歲左右的魯桓公是不能完成這一使命的。

春秋後期大夫秉政,君主年幼不年幼關係不大,但在春秋初年,大夫秉政還比較少,國家的權力主要掌握在國君的手裡,因此即便魯國的大夫們都擁護魯桓公當國君,要10歲的魯桓公和宋國、齊國、邾婁國、莒國、戎人等結盟周旋,恐怕也難以取信於他國。

而魯隱公在春秋1年的年紀也合適,處事也賢明,因此在這個危機的時候,魯隱公就是一個比較合適的國君人選,魯隱公當時應該得到了魯國貴族公子益師、公子翬、公子驅、司空無駭等等實權派大夫的支持。

《公羊傳》記載這一件為「諸大夫扳隱而立之」,這裡的「諸大夫」就包括公子益師、公子翬、公子驅、司空無駭(這些人多是魯隱公的叔叔)等等實力派人物。

諸大夫支持魯隱公當魯國的國君,那麼魯隱公自己的態度呢?

魯隱公作為魯惠公的兒子,一要遵守禮法,二要考慮他這些叔叔們的意見,此外他更要遵從他父親魯惠公的意見。

那麼魯惠公生前是什麼態度呢?

從現有史料來看,魯惠公生前對君位的傳承也是搖擺、猶豫。

還有根據《左傳》魯桓公的母親仲子可能是後娶,年齡要比魯惠公小很多,老夫少妻的情況下仲子在魯國的實際地位可能較高,而魯惠公生前對幼小的魯桓公多一些疼愛也是有可能的。

因此按《公羊傳》魯惠公在彌留之際最終還是決定把君位傳給魯桓公。

然而不管魯惠公在彌留之際最終把君位傳給了誰,在當時的情況下,只有魯隱公登上君位,全力周旋魯國才能轉危為安,這是魯國諸大夫的共識。

魯隱公也認識到了這一點,於是決定暫時登上君位,等國家平定了之後再把君位讓給魯桓公。

因此在《公羊傳》中,魯隱公就是一個有仁心,能審時度勢能行權的賢明君主。

5.2《公羊傳》提出的避免方法

從《公羊傳》來談「隱桓之禍」,其根源在魯惠公的「妃匹不正」。

徐彥疏文中提到春秋7缺,最後1缺就是「惠公妃匹不正,隱、桓之禍生,是為夫之道缺也」。

其次在於諸大夫之背心,不能盡心輔佐魯桓公。

而對於如何避免「隱桓之禍」,《公羊傳》給出的方案就是要制定禮、守禮,並再一次強調了國君君位的傳承辦法,即:

立適以長不以賢,立子以貴不以長。

桓何以貴?母貴也。

母貴,則子何以貴?子以母貴,母以子貴。

因此《公羊傳》對於「隱桓之禍」更強調「禮」的原則,試圖以「禮」的原則來避免這樣的事情再次發生。

  • 6、結論

學習春秋經學的本質是學習春秋義理,掌握春秋義理的一些原則,學習如何去分辨是非。

在處理「隱桓之禍」時,《公羊傳》強調春秋義理中「禮」的原則,肯定魯隱公讓國的賢者之心;《穀梁傳》則強調春秋義理中「正」的原則,認為魯隱公存讓國之心是行小惠而背正道行。

雖然《公羊傳》和《穀梁傳》對魯隱公的評價相反,但是這只是因為二傳所依據的歷史事實不同,從春秋義理而言《公羊傳》和《穀梁傳》都是正確的,都值得我們去體會、深思。

【註:此文系作者提交給「面向未來的經學與禮學」會議論文】

張延國,網名承馮志,男,西曆1980年1月出生,西曆2004年畢業於河北理工大學,目前在河北省石家莊市工作。

鍾情於公羊學,撰有《公羊學入門心得》一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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