媳婦變後媽,一心護著後媽和親爹的兒子,可最後卻被兄弟害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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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國的春秋時期,有這麼一位諸侯國君,馬上就入洞房的新娘子卻被親爹搶走了,媳婦成了後媽。
自己一心一意護著後媽和親爹生的兒子,可最後還被這個弟弟給害死了。
就這麼一個國君,冤情堪比竇娥啊!
這個國君就是春秋時期,魯國的第十四任國君魯隱公姬息。
要說魯隱公這個名字,應該很多人都不知道。
不過,要說孔子編纂的史書《春秋》,應該是很多人都知道。
《春秋》是以魯國的國史為基礎而編寫的,所以當時各諸侯國的大事都是以魯國紀年來記錄的。
而《春秋》開始於魯隱公元年,所以魯隱公成為《春秋》開篇第一位諸侯國國君。
魯隱公姬息是周公姬旦的八世孫,魯國第十三任君主魯惠公姬弗湟與繼室聲子之子。
魯隱公成年後,魯惠公為魯隱公迎娶宋國女子仲子為妻。
可是沒想到這魯惠公也是個坑兒子的主兒。
仲子到達魯國後,惠公見仲子實在是太漂亮了,於是就把原定的兒媳婦自己娶了。
不久仲子為惠公生下公子允,就是後來的魯桓公姬允。
姬息和姬允倆人的母親都是魯隱公的「媵」,
但是姬允的母親仲子是右媵,地位僅次於嫡夫人,所以仲子地位比姬息的母親聲子高貴。
子以母貴,允雖然年幼然而地位尊貴,息雖然年長然而地位卑賤。
但由於地位相似,所以息和允這種尊卑關係是隱秘的,魯國人並不知曉。
到惠公死時,息因年長而賢能,魯國大夫們都舉薦他,並要立他為國君。
因為允當時太幼小,在這種情況下息如果推辭,那麼就不知道允將來是否一定能被立為國君;如果允被立為國君,息又擔心大夫們不能很好地輔佐年幼的國君,所以息只好代替允上台執政,息是為了立允才做國君的。
魯隱公就是相當於攝政。
魯隱公三年,其生母聲子死,魯隱公雖然已經是國君,但仍然以庶母之禮安葬了母親。
魯隱公五年秋,魯隱公主持了魯太子生母仲子陵寢的落成典禮。
雖然不是自己的親生母親,但是因為仲子身份尊貴,魯隱公用了比自己母親隆重得多規格。
典禮上跳了個六佾之舞(執羽的舞者八人一列為一佾,六佾就是六列),按禮法,第一,隱公只是攝政,魯太子親娘不是他的娘,他不該主持這個典禮。
第二,這個舞跳得也不對,天子八佾(yì),三公六佾,諸侯四佾,士大夫二佾,隱公身為諸侯卻搞了個六佾,就是譖禮,因此《春秋》里記錄「初獻六羽,始為六佾」,這個「初」和「始」兩個字都是譏諷隱公帶頭開始不守規矩。
從此,禮崩樂壞,到後來連魯國的大臣都敢在自家院子裡跳八佾之舞了。
雖然六佾之舞違反禮法,但總體上說,隱公還是非常尊從傳統禮法的,尤其是在魯國這樣一個非常重視傳統的國家。
魯隱公五年春,都城到處有人傳說棠地有善漁者總是能捕上最多最大的魚(一說用弓箭射魚),魯隱公在他攝政的第二年,就在棠邑與徐戎簽訂過盟約,深知棠地的風景秀麗,人民安樂,於是決定前去觀賞。
此事被老臣公子區(臧僖伯,魯孝公的兒子,臧哀伯的父親,臧文仲的曾祖父。
名彄,字子臧,諡僖。
臧僖伯是魯隱公時的重臣,以知書達禮而著稱。
臧氏家族以臧為氏大概開始臧僖伯的孫子。
)知道了,他立即面見隱公進諫:「我聽說無論什麼東西如果和祭祀、戰爭無關,那麼做國君的就不應當去理會它。
國君的職責在於使人民服從於自然的秩序,如果不遵從自然秩序就稱作亂政,經常去做亂政的事,國家就會衰敗。
所以春天摘除不孕果實的枝杈,夏天為穀苗間草除害,秋天收穫後打鳥捕獸,冬天曠野里結夥狩獵——這都是在農忙空隙所幹的事情啊!……飛禽猛獸的肉不能放在宗廟裡的祭器里,這是從上古就定下來的規矩。
至於如何去採集山川林澤的果實,如何去準備充當器用的物件,一般小臣所做的事情,是有關部門官員的職守,絕不是一個國君所應當親自去做的。
」
這一番明講暗喻的大議論直說得魯隱公啞口無言,過了好一陣才囁嚅著說:「我並不是專門去觀魚,我只不過是要去視察一下那個地方的防務罷了。
」公子區明知魯隱公在為自己辯護,但也不好說破,只得稱病不從。
魯隱公到了棠地,早有地方築造好華美的台子,命令善漁者大設捕魚之具請隱公臨水而觀之。
其後此地遂留下魯隱公觀魚台遺蹟,今魚台縣之名即由此而來。
魯隱公又不顧大夫臧僖伯苦口婆心的勸阻,大老遠地非要跑到邊境棠地去看捕魚,按當時禮法,打魚是賤業,身為諸侯王去看這個熱鬧,是大大的掉價兒,「非禮也」,何況還是不遠萬里跑到邊境去看熱鬧,所以《春秋》曰:「公矢魚於棠」。
同年12月,臧僖伯去世。
回想臧僖伯的忠誠嚴正,魯隱公頗為後悔,下令將其喪禮「加一等」,以示褒獎。
魯隱公六年,魯隱公與新興的鄭國修好。
在中原大國宋國和鄭國的爭鬥中,魯國一直力圖保持中立。
直到魯隱公九年,因為宋國的外交失誤,魯國才開始傾向於鄭國。
魯隱公時期對於周邊的小國的關係也是比較和睦的。
即位之初,就和邾國簽訂盟約。
魯隱公二年將女兒嫁給紀國國君, 隱公八年,和莒國盟於浮來。
魯隱公八年(公元前715),與鄭國交換天子所賜之封邑太山的枋和許田。
魯隱公十年(前713),魯國聯合齊、鄭攻打過宋、許兩國。
在其中幾場戰役中,公子揮都立了大功,這樣就導致了公子揮在魯國的專權。
魯隱公十一年(公元前712年)春季,滕國、薛國國君來朝,還對應該誰先參拜魯君的問題發生爭執,最後靠魯隱公居中調解才罷。
夏季,魯隱公和鄭莊公在郲(lái)地會見,策划進攻許國。
秋季,七月,魯隱公會合齊僖公、鄭莊公進攻許國。
這年冬天的一天,公子揮來見魯隱公,他神秘地屏退左右,然後對魯隱公說:「主公當了這麼多年國君,國家非常安定,老百姓也都非常富足,滿朝文臣武將沒有不聽從您的。
現在太子允已經長大了,依我看,我最好還是趁早為您把他除掉,您好安安穩穩地繼續當您的國君,也讓我當個太宰,好嗎?」魯隱公聽了,非常驚愕地說:「你怎麼會有這樣的想法呢?太子允要當國君是先君的命令呀!我不過是因為太子允年幼的緣故,才代他做了十幾年的國君,現在太子允確實已經長大了,所以我正在菟裘那個地方修建房子,將來好在那裡養老送終。
至於國君之位,我已經決定還給太子允了。
」魯隱公就是這麼的忠厚!可是公子揮害怕公子允聽到這個事之後將來會殺了他。
於是公子揮倒打一耙,反而向公子允說隱公的壞話,誣陷隱公想要除掉公子允真正做國君,並請求讓自己殺掉魯隱公。
公子允聽信公子揮的話,於是同意公子揮請求去殺隱公。
當初魯隱公做公子時,曾帶兵與鄭國作戰,被鄭國俘虜,最後通過賄賂了鄭國大夫尹氏魯隱公才得以脫身。
為了表達感恩之情,魯隱公把尹氏的家神供一座園子裡,時不常地去祭拜一下,祭拜完就住在附近大臣蒍(huā)氏家裡。
公子揮就趁隱公去祭拜時,率軍把魯隱公給殺害了。
公子允上台,即為魯桓公,為了掩人耳目,魯桓公和公子揮又下令討伐蒍氏弒君之罪,最後找了個替罪羊擋了過去。
《春秋》沒有記載魯隱公是如何被安葬的,因為要隱瞞魯隱公被桓公所弒這件事。
按照《春秋》的體例,國君被弒,而弒君的壞人不被討伐,就不記載葬禮,認為就像沒有臣子一樣。
《春秋》也沒有記載隱公死的地點,是不忍心說明。
可憐的魯隱公啊,讓本來應該是自己媳婦的女人的親生兒子給殺了。
要是當初他老爹魯惠公,沒有奪他的妻子,也就不會有公子允了,也許就不會被害了。
魯隱公宅心仁厚,可最後卻落得橫死的下場。
真是應了那句話,「不怕沒好事,就怕沒好人」吶!魯隱公這輩子就毀在了公子揮和魯桓公姬允的身上了!
國君很能忍,爹奪其妻,大臣奪其權,弟弟奪其命,他最後得一字
春秋時期的國君,看起來風光,其實不好當。要想當好,要麼你必須要特別守規矩,要麼你必須要特彆強硬,如果既不守規矩,又不強硬,那職位可真不適合你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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