伙食費是否列入勞保投保金額? - 淮誠會計師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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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全民健康保險法施行細則第55條規定,薪資所得總額指符合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3類所定薪資所得(所得格式代號50)規定。

2.勞工自行提撥之退休金在每月工資6%範圍內、 ... 關於淮誠關於淮誠工商記帳工商登記本國公司登記外國公司登記商標登記工廠登記非營利組織記帳報稅勞基相關國民年金全民健康保險二代全民健康保險勞工保險勞工退休金其他審計服務一般性簽証特殊目的簽證內部控制制度專案審查企業購併及分割專案查核政府委託專案支出請款審核簽證其他協議程序執行(非簽證)財務資訊彙編稅務規劃案例介紹理論專區信託規劃節稅規劃保單規劃農地規劃創業規劃執業所得醫師類保險業務員補習班多層次傳銷新聞輯要房地課稅外陸資來台登記相關法令專區新聞輯要外資台灣分公司常見問答集外國人在台居留及工作主題搜集不動產國際貿易私立學校醫界專區醫療社團法人專區醫療財團法人專區基層醫療診所專區醫界新聞專區OBU專區柬埔寨投資專區汽車產業各類所得扣繳專區行政救濟稅務爭訟程序行政救濟新知違章裁罰新知民商法規民事法規票據法規金融法規 首頁登入服務團隊稅務新知法律常識案例介紹免費資源專業連結諮詢留言聯絡我們管理區 淮誠NEWS 獨資之執行業務者不得列報負責人薪資費用及伙食費 營利事業交易新制房地所得額不得減除土地增值稅 被繼承人死亡前兩年贈與配偶財產,應併入被繼承人遺產總額申報遺產稅,且該贈與財產不得列入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計算 財政部訂定發布「納稅者權利保護法施行細則」等相關法規 營利事業加計漏報所得額後無應納稅額,仍須處罰 跨境電商貨物課稅將成趨勢 買賣「比特幣」是否屬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課稅範圍及是否適用委託代銷 各級政府機關自96年度起依行政院規定支用特別費(禮金、奠儀等)之課稅規定 外籍專業人士租稅優惠之適用範圍 新法時薪制薪資及加班費計算 新舊制下月薪制加班費算法比較 一例一休新法簡報 2017年元旦起,新制彙總 月子中心收服務費醫美非醫療勞務要稅 「月子中心」及「產後護理機構」課稅大不同,請業者依相關規定辦理營業登記及報繳稅捐 健保不給付項目 國稅局提出十四種必查條件 個人以非現金財產捐贈列報扣除金額之計算及認定標準 跨境電商課徵營業稅問題 無實體股票及實體股票如何拋棄事宜 首頁工商記帳勞基相關勞工保險伙食費是否列入勞保投保金額? 伙食費是否列入勞保投保金額? 詳細內容 分類:勞工保險 COM_CONTENT_PUBLISHED_DATE_ON 點擊數:18981     http://www.nhi.gov.tw/Nhi2/QA_Detail.aspx?menu=22&menu_id=716&page=25&QID=300 勞工退休自提6%是否列入健保法第34條投保單位支付之薪資所得總額計算?又其他免稅之薪資所得(每月一定時數內之加班費、伙食費)是否列入健保法第34條投保單位支付之薪資所得總額計算? 1.全民健康保險法施行細則第55條規定,薪資所得總額指符合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3類所定薪資所得(所得格式代號50)規定。

2.勞工自行提撥之退休金在每月工資6%範圍內、伙食費及每月一定時數內之加班費,未列於所得格式代號50之薪資所得計算,故不列入投保單位(雇主)支付之薪資所得總額計算。

http://www.mol.gov.tw/cht/index.php?code=list&flag=detail&ids=155&article_id=249 勞工定期固定支領之伙(膳)食津貼應列入平均工資計算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七十六年十月十六日台76勞動字第三九三二號函 勞動基準法第二條暨施行細則第二條、第十條關於平均工資之計算及工資中非經常性給予項目中,均未將勞工定期固定支領之伙(膳)食津貼排除於工資之外,故事業單位每月按實際到職人數,核發伙(膳)食津貼,或將伙(膳)食津貼交由伙食團辦理者,以其具有對每一在職從事工作之勞工給予工作報酬之意思,應視為勞工提供勞務所取得之經常性給予,於計算平均工資時,自應將其列入一併計算,不因給付方式不同而影響其性質。

事業單位如係免費提供勞工伙(膳)食,或由勞工自費負擔,事業單位酌予補助,且對於未用膳勞工不另發津貼或不予補助者,應視為事業單位之福利措施,不屬工資範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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