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樂死的爭議 - 基督教角聲佈道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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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樂死」的定義,就是直接或間接去殺死一個人,通常指一個在極度痛苦中的病人;但實際不一定如此。

究竟有甚麼理由推使安樂死佔據道德爭議的前線呢? 安樂死的爭議       2016年6月30日 2016年6月30日   西方國家今天要處理的最大的道德問題之一就是安樂死。

  為何安樂死是21世紀最大的道德問題?   二十年前,很多研究倫理道德的學者已經預測,安樂死將會成為21世紀最大的道德問題,會帶來最多爭議,也為全球人類的生命帶來最嚴重的影響。

今天,這個預測終於成為事實。

「安樂死」的定義,就是直接或間接去殺死一個人,通常指一個在極度痛苦中的病人;但實際不一定如此。

究竟有甚麼理由推使安樂死佔據道德爭議的前線呢?回答這個問題,可以從兩個層面看,就是理論層面和實際層面。

  讓我們首先看看實際的層面,就是安樂死是一個不能避免的問題,是世界各國都必定要面對和解決的,原因是近代醫學進步和健康的注重,人類壽命不斷增加,結果人口老化,老年人的比例迅速增加,在西方國家的情形特別嚴重。

以加拿大為例,65歲以上者在1970年佔人口總數之8%,在2000年佔12.5%,在2025年將佔21%。

由於老年人需要更大的保健開支,結果國家財政開支也迅速增加,對老年人的負荷越來越重。

因此,以安樂死來減少開支,是一個不可避免的建議。

在加拿大,這個問題更為迫切,因為在去年2月,加拿大最高法院裁定現有的「協助自殺法例」不合法,下令國會修改法例,容許安樂死。

  至於理論的層面,現代世界的思潮逐漸被世俗人本主義(自由派)所控制,他們無限制地和不負責任地爭取人權,引致社會道德越來越敗壞。

過去四十年爭議的目標是無限制墮胎和同性戀特權,現在自由派要全面攻陷傳統文化的主要目標就是安樂死。

為何安樂死在倫理道德的鬥爭中是一個主要的命題呢?因為墮胎和同性戀只影響小部分人,但死亡是每一個人都要面對的,安樂死的合法化及自由派所追求的「無限制安樂死」,將是他們一個重大的勝利。

  安樂死問題有何道德律的衝突?   安樂死這問題的倫理矛盾源於兩個道德律的衝突—「生命的神聖」和「生命的質素」(”sanctityoflife”versus“qualityoflife”)。

贊成安樂死的人認為「生命的質素」高過「生命的神聖」;反對安樂死的人認為「生命的神聖」高過「生命的質素」。

「生命的神聖」的論點就是:每一個人最寶貴的就是生命,沒有生命就失去一切,所以保存生命的道德律,比所有道德律都高。

生命是造物主所賜予的、是神聖的,人不可以放棄它;連不信神的人也承認生命的神聖。

  另一方面,「生命的質素」的論點就是:痛苦使生命的質素降低,患絕症的病人常常生活在痛苦與恐懼中,喪失了人類的「尊嚴」,故「生命的質素」極低,因此終結了生命,比活在極端的痛苦中更好,有尊嚴的死,比沒有尊嚴的生更好。

兩方面都好像有很好的理由,我們該怎樣去解決這個道德爭論呢?   為何很多人(包括一些基督徒)支持安樂死?他們的觀點合理嗎?   假想與現實不符合   在最近民意調查,詢問是否允許安樂死(問題通常是:可否允許醫生協助自殺?)在美國有47%贊成,在加拿大則有75%贊成,這比例近年增加得很快;但要留意的是,最會受安樂死影響的老年人,卻絕大部分反對安樂死(90%),而傷殘人士亦差不多全部反對安樂死。

  很多人公開表明他們支持安樂死,這批人當中也包括一些基督徒,這是很奇怪的,因為安樂死明顯違反聖經的觀點(下期會詳細討論),那麼支持安樂死是否合理呢?下面的分析指出,這些人接受了錯誤的「假想」,因為他們的假想與現實不符合。

不要認為這個分析單單是理論,實際上有歷史事實支持,因為安樂死已經在荷蘭實行了50年,而紀和其醫生(Dr.Kevorkian)也自1990年代,在美國開始協助病人自殺。

  一般支持安樂死的人都有幾個假想:   (1)安樂死只影響患絕症的病人,就是患上不能醫治的病,也很快會死亡; (2)病人在不斷而極端的痛苦中; (3)病人仍然有判斷力、也經過詳細考慮後,才主動要求死亡; (4)沒有人向病人施壓要其死亡; (5)病人自願接受醫生殺死自己,也就是「自願安樂死」。

很可惜,這些假想都被證明是錯誤的。

  假想(1):病人患了絕症 權威性的《新英格蘭醫學期刊》在2000年報告:紀和其醫生聲稱,自己一共殺死超過130人,其中69具屍體後來被解剖,結果發現四分之三沒有患絕症,並且極可能會存活多過六個月。

其中五個,解剖發現並無任何被證實的疾病。

假想(2):病人在不斷而極端的痛苦中 荷蘭政府1999年報告:在56%「直接安樂死」的個案中,安樂死的理由並非是痛苦。

荷蘭最高法院1994年裁決:嚴重精神病者,即使他們身體沒有病,醫生若有理由執行安樂死,這就不是犯法。

假想(3):病人經過詳細考慮後才主動要求死亡 荷蘭1999年報告:「直接安樂死」中有20%病者沒有明確要求死亡。

在今天的荷蘭,醫生可以主動判斷病人神智不清,家人或醫生則可以決定執行安樂死,殺死病人。

假想(4):沒有人向病人施壓 在荷蘭,如果一個60歲以上的病人進入醫院,即使他只有輕微病,也沒有要求安樂死,醫生和護士亦會一再建議他接受安樂死。

此外,家人也有可能希望減少醫療費用,而提議病人接受安樂死,這些都是常常發生的! 假想(5):病人接受「自願安樂死」 荷蘭政府1990年報告說:在所有安樂死中,5%沒有獲得病人同意,就是非自願性安樂死,而這比例近年一直在增加。

結論:支持安樂死的人的假想,都被事實證明是錯誤的。

准許安樂死的初期,可能很少發生,但最後一定顯著地增加,所以有智慧的人不應被假想誤導。

◎孔祥烱博士   家有點點滴 化誤解為饒恕 Commentsareclosed. 號角月報–HeraldMonthly 專題–FeaturedArticles(27) 時事評論–CurrentNews(17) 生命綫–Lifeline(2) 健康篇–HealthZone(26) 角聲動態–CCHCupdates(20) 天倫樂–FamilyZone(26) Teen天看世界–TeenZone(13) 愛心匯點–FocusonLove(26) 特別報道–ReportonSpecialTopic(13) 生活資訊–InfoforLiving(27) 寫我真情/雲彩見證-Testimony/Witness(19) 趣味人生–FunLiving(26) 美味人生–DelicacyofLife(28) 教會及社區資訊–Church/CommunityNews(26) 聖地牙哥園地–SanDiegoGrounds(26) 夏威夷園地–HawaiianGrounds(12) 名家隨筆–FamousEssays(1) 雲彩見證–Witness(7) 紙上神學院SeminaryonPaper(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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