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票付款人對執票人應負支付之責之質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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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芳賢,支票,無條件付款委託,支票契約,第三人利益契約,付款人,執票人,票據法第一四三條,直接請求權,支票付款人之支付之責,崇友崇反案,Cheque,Unconditional Payment O, ...   熱門:   首頁 臺灣期刊   法律   公行政治   醫學   財經   社會學   教育   其他 大陸期刊   核心   非核心 DOI文章 首頁臺灣期刊法律政大法學評論201112 (124期) 查看詳細全文 篇名 支票付款人對執票人應負支付之責之質疑 並列篇名 QuestioningthePayerBank’sDutytoPayingCheckstoHoldersinTaiwan 作者 楊芳賢 中文摘要 本文質疑各種支票付款人對執票人應負支付之責之理由依據。

最高法院及學說基於各種理由或依據幾乎均肯定支票付款人對執票人應負支付之責,但是本文認為,支票付款人僅對發票人應負支付之責,對執票人,並不負支付之責;而且無論支票、支票之付款委託、支票契約、第三人利益契約,以及票據法第一四三條前段均難以作為肯定見解之依據,而且本條前段規定亦非民法第一八四條第二項之保護他人之法律,付款人拒絕付款並不構成對執票人之違反保護他人法律之侵權行為。

此外,就崇友崇反案,最高法院及若干學說主張崇友公司對付款銀行得依票據法第一四三條前段 起訖頁 255-298 關鍵詞 支票、無條件付款委託、支票契約、第三人利益契約、付款人、執票人、票據法第一四三條、直接請求權、支票付款人之支付之責、崇友崇反案、Cheque、UnconditionalPaymentOrder、ChequeContract(betweentheDrawerandDrawee、Payer)、Contract'sRightofThirdParty、Payer(Bank)、HolderorPayeeofCheque、Article143oftheNegotiable 刊名 政大法學評論   期數 201112 (124期) 出版單位 國立政治大學法律學系 該期刊-上一篇 美國法上僱用人懲罰性賠償金責任之研究(上) 該期刊-下一篇 解構著作權法的損害賠償方程式——以著作財產權之侵害為中心   新書閱讀 最新講座 優惠活動 月旦講座 .講座試聽 .影音商城 .進修課程 元照讀書館 .研討會新訊 月旦知識庫 .數位授權 .個人購點 .單位採購 月旦法律分析庫 月旦醫事法網 月旦會計財稅網 期刊數位服務 .DOI註冊 .電子期刊 .投審系統 .學術不端檢測 社群平台 .FB粉絲團 .元照Youtube 讀者服務 .圖書目錄下載 .購物說明 .團體訂購 關於元照 .元照簡介 .出版/授權合作 .廣告合作 讀者服務專線:+886-2-23756688 傳真:+886-2-23318496 地址:臺北市館前路28號7樓 客服信箱 Copyright©元照出版Allrightsreserved.版權所有,禁止轉貼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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