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堂教學設計四要素是什麼,教學目標的“四要素”分別是 - 櫻桃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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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教學設計過程的模式中,學習目標、學習內容、學生特徵、教學策略和教學評價構成教學設計的五大基本要素。

⑴從學習的需求分析開始,瞭解 ... 首頁>教育>2020-11-2116:45 課堂教學設計四要素是什麼,教學目標的“四要素”分別是 0 課堂教學 設計 要素 什麼 教學 回覆列表 發表回復 1 靜靜的天空飄著 教學設計是根據課程標準的要求和教學對象的特點,將教學諸要素有序安排,確定合適的教學方案的設想和計劃。

一般包括教學目標、教學重難點、教學方法、教學步驟與時間分配等環節。

2 天堂的雲採 規範的教學目標應該包含四個要素: 1.行為主體必須是學生而不是教師。

因為判斷教學有沒有效益的直接依據是學生有沒有獲得具體的進步,而不是教師有沒有完成任務。

如“拓寬學生的知識面”、“通過教學活動,培養學生的概括能力與爭辯能力”等,這些寫法都是不規範的,因為目標行為的主體是教師,而不是學生。

2.行為動詞必須是可測量、可評價、具體而明確的,否則就無法評價。

如有位教師在寫《海燕》這篇課文的教學目標時,寫了“培養學生革命的大無畏精神;提高學生的寫作技巧”。

這種寫法不僅主體不對,而且也無法評價“革命的大無畏精神”和“學生的寫作技巧”到底“進步”了多少。

3.行為條件是指影響學生產生學習結果的特定的限制或範圍,為評價提供參照的依據。

如“根據地圖,指出我國的首都北京。

”“通過這節課的學習,瞭解‘‘環境保護要從我做起‘‘的道理。

”或“在10分鐘內,學生能完成15道簡單計算題。

” 4.表現程度指學生學習之後預期達到的最低表現水準,用以評量學習表現或學習結果所達到的程度。

如“就提供的某一道應用題學生至少能寫出3種解題方案”“通過這一堂課的學習,學生至少能記住4個單詞”等。

目標表述的是基本的、共同的、可達到的教學標準,而不是無法實現的最高要求(理想)。

3 只是習慣z4熝 教學設計的一般步驟是:首先進行“學習需要的分析”,主要包括“學習內容分析”和“學生特徵分析”兩個方面的內容;然後進行“學習目標的闡明”,並在此基礎上進行“教學策略的制定”、“教學媒體的選擇和利用”;接著依次進行“(課堂)教學設計”和“(教學設計)成果評價(包括形成性評價和總結性評價)”;最後根據評價結論對教學設計的前期工作進行修改完善。

在教學設計過程的模式中,學習目標、學習內容、學生特徵、教學策略和教學評價構成教學設計的五大基本要素。

⑴從學習的需求分析開始,瞭解教學中存在的問題,學生的實際情況與期望水平之間的差距。

這樣以解決“為什麼”及“學什麼”和“教什麼”的問題。

⑵教師需要分析具體的教學內容和進行學生特徵分析,考慮課程、單元及課時的教學內容的選擇和安排,考察學生在進行學習之前,關於學習內容具有什麼知識和技能,即對學生初始能力的評定,瞭解學生的一般特徵和對所學內容的興趣和態度。

⑶明確具體的學習目標,即學生通過學習應該掌握什麼知識和技能。

⑷確定教學策略,考慮如何實現學習目標或教學目標的途徑,解決“怎麼學”和“怎麼教”的問題,其中應考慮教學媒體的選擇和應用,根據不同的情況選擇不同的教學媒體或教學資源。

⑸對學和教的行為做出評價,在行為評價時,一方面要以目標為標準進行評價,另一方面評價提供了關於教學效果的反饋信息,從而對模式中所有步驟作重新審查,特別應檢驗目標和策略方面的決定。

對於教學設計過程模式的理解,應該注意兩個問題:一是將整體性的教學設計過程分解為諸多要素,主要是為了便於深入地瞭解和分析並掌握和發展整個教學設計過程的技術。

因此在實際設計工作中,要從教學系統和整體功能出發,保證“目標、學生、策略、評價”四要素的一致性,使各要素相輔相成,產生整體效應。

二是應該認識到我們所設計的教學系統是開放的,教學過程是動態過程,涉及到的如環境、學生、老師、信息、媒體等各個因素也都是處於變化之中,因此教學設計工作具有靈活性的特點。

在利用模式設計教學時,應根據不同情況的要求,針對不同的實際問題,決定設計步驟,確定從何入手,重點解決哪些環節的問題,創造性地進行教學設計工作。

4 狂妄 張希彪課堂教學設計是課堂教學實施前必需的準備工作,而教學目標的設計又是其中的關鍵部分,它關係到課堂教學模式的選擇、教學策略和教學媒體與環境的合理組合和運用、對教學結果的評價,也關係到生物課程目標的實現和國家基礎教育培養目標的落實。

一、制定教學目標時存在的問題1.在教學之前未制定明確的教學目標。

部分教師不理解制定教學目標的重要意義,認為講完規定的教材內容就是完成了教學任務,就達到了教學目標。

2.教學目標僅作為教案中的一種備查形式。

在課堂教學過程中,教師只憑經驗和考試的要求操作,教學目標對教學活動、教學過程沒有直接的指導作用,形同虛設。

3.制定了基礎知識和基本技能方面的目標,即“雙基”目標,忽視了情感態度與價值觀目標。

4. 制定了很多教學目標,但有些目標超出了學生認知結構的“最近發展區”,實際上無法達到。

5.只注重少數不太重要的教學目標,忽略了重要的教學目標(例如培養學生的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的目標)。

6.不能清楚地表述課堂教學目標。

部分教師仍是20世紀70年代以前的表述方式,所制定的教學目標含糊、籠統,不便於檢測學生的學習結果,因而課堂教學中對教學目標是否達成,教師心中無數。

在新課程背景下,怎樣才能使設計的課堂教學目標既能真正落實課程標準的要求、體現素質教育的要求,又具體、明確、具備可操作性,這是一個值得探討的重要課題。

二、制定教學目標的依據(一)課程標準中的課程目標是制定教學目標的直接依據國家規定的基礎教育培養的總目標是最高層次的目標(第一層次的目標)。

這些目標被分解到不同的學科中去實現,並由學科專家制定出學科課程目標及不同學段(初中、高中)的課程目標(第二層次的目標)。

課程目標既體現國家培養總目標的要求,又結合學生的實際情況、社會的需求和學科發展的現狀,體現課程開發的有關價值取向。

因此課程目標是教師制定教學目標的直接依據。

教師在教學的過程中,要將本學段的課程目標分解成單元或章的目標(第三層次的目標),並要進一步分解和制定節的教學目標和課時目標(第四層次的目標)。

這是一個將宏觀目標(第 一、二層次的目標)逐級細化為具體目標的過程,最終要把它們落實到每一節課的教學之中。

教師在這一工作中要注意:1.在充分理解第 一、二層次宏觀目標的基礎上,依據高層次的目標創造性地擬定可操作、可實現的各層次具體目標。

2.在制定第 三、四層次的教學目標時,要仔細研讀,深刻領會課程標準提出的課程總目標和課程的具體目標,充分考慮課程目標的體現和貫徹,兼顧課程標準中相應的內容標準以及具體的教學任務和內容的特點。

3.根據學校的現實情況,制定具體的切合實際的教學目標。

處於經濟欠發達地區、資源條件相對薄弱的學校,教師制定的教學目標只要達到課程標準的基本要求即可,對於條件較好的學校,教師應考慮達到較高層次的教學目標。

(二)制定教學目標還要依據對學科知識的分析,對學生的分析和對社會的分析對學科知識的分析主要是依據課程標準提供的教學內容及其要求,結合對學生已學過知識的掌握情況的分析,設計出知識目標,並在對知識內容和實驗、實習等內容分析的基礎上進行能力目標的分析。

一節課的內容可以培養的能力有多個方面,究竟選擇哪一個或哪幾個方面作為本節的目標,還要考慮學生的需要、社會的需求和後續課程的需要。

例如,生物教學中培養觀察能力是一個很重要的目標,而在培養的順序方面,教師往往先讓學生學會按順序觀察,再讓學生學會標記觀察及對照觀察等等。

同樣,在知識和能力目標分析的基礎上,還要結合教學內容設計出適合培養的情感和態度目標,然後根據對學生的思想狀況的分析,按需求的緊迫性和重要性進行選擇,同時要考慮學校與社會環境中可利用的課程資源。

例如,瞭解到學生愛護花草樹木、保護環境的意識比較薄弱,就應結合有關教學內容,在課上設立相關的目標進行教育;在“世界環境日”或“植樹節”等社會性節日臨近時,應注意從教材中挖掘適宜的內容進行相應的教育。

總之,要設計好教學目標,做好對課程目標的理解、研究,做好對學科知識、學生和社會的全面分析都是必不可少的。

三、教學目標的分類體系我國的教學目標分類採用的是布盧姆(B.S.Bloom)的分類系統,將教學目標分為知識、技能、情感三大類,並且對三大類目標提出了不同水平的具體要求。

表1列出的是我國《全日制義務教育生物課程標準(實驗稿)》(以下簡稱《生物課程標準》)中三類學習目標的各種水平的要求。

它是在布盧姆等對各類目標水平劃分的基礎上,結合我國的生物教學的實際制定的。

表1《生物課程標準》中各類學習目標的不同水平要求 四、教學目標的表述方式——行為目標的ABCD表述法教學目標應規定學生在教學活動結束後能表現出什麼樣的學業行為,並限定學生學習過程中知識、技能的獲得和情感態度發展的層次、範圍、方式及變化效果的量度。

對每節課教學目標的準確表述,可以充分發揮教學目標在教學活動中的指向、評估和激勵作用。

表述教學目標時一般要慎重考慮以下四個因素。

1.行為主體。

根據新課程的有關理念,在編寫教學目標時,無論是一般的行為目標或是具體的行為目標,在描寫時都應寫成學生的學習行為而不是教師的教學行為,一般不用來描述教師的教學程序或活動的安排,如“使學生……”“讓學生……”“提高學生……”及“培養學生……”等描述,而用“能認出……”“能解釋……”“能設計……”“能寫出……”“對……作出評價”或“根據……對……進行分析”等描述,要清楚地表明達成目標的行為主體是學生。

2.行為動詞。

根據《生物課程標準》的要求,教學具體目標應採用可觀察、可操作、可檢驗的行為動詞來描述。

而傳統應用的“瞭解”“掌握”“知道”“熟悉”等幾個籠統、含糊的、難以觀察到的、僅表示內部心理過程的動詞,往往難以測量,無法檢驗。

而“認出”“說出”“描述”“解釋”“說明”“分析”“評價”“模仿”“參與”“討論”“交流”“認同”“拒絕”等詞則是意義明確、易於觀察、便於檢驗的行為動詞。

《課程標準》的“學習目標的說明”中列出了一些常用的知識性目標動詞、技能性目標動詞及情感性目標動詞,可作為生物教師備課時的參考。

3.行為條件。

有時需要表明學生在什麼情況下或什麼範圍內完成指定的學習活動,如“用所給的材料探究……”“通過合作學習小組的討論,制定……”“通過自行設計小實驗,體驗……”等。

4.表現程度。

指學生對目標所達到的表現水準,用以測量學生學習的結果所達到的程度。

如“能準確無誤地說出……”“詳細地寫出……”“客觀正確地評價……”等表述中的狀語部分,便是限定了目標水平的表現程度,以便檢測。

上述教學目標表述包括的“四要素”是由行為觀的代表馬傑(R.F. Mager)提出的“三要素”發展來的,又稱為ABCD表述法。

它們的含義是:A即“行為主體”(audience),意為學習者,就是目標表述句中的主語。

B即“行為”(behaviour),即學習者應做什麼,目標表述句中的謂語和賓語。

C即“條件”(conditions),意為上述行為在什麼條件下產生。

D即“程度”(degree),即上述行為的標準。

例如,一個運用ABCD方法表述的教學目標例句:“通過學習昆蟲的形態特點後,學生能以90%的準確度,從書上的圖中辨認出哪些是昆蟲。

”其中,行為主體是“學生”,行為是“辨認昆蟲”,條件是“在本課課本的圖中”,標準是“達到90%的準確度”。

五、制定教學目標應注意的問題1.教學目標要全面。

要反映教育對人的全面發展的要求,要體現多元化。

不僅有對知識性目標的要求,還要重視學生操作、能力、情感、態度、意識等方面的發展要求。

2.要具體明確。

明確的教學目標必須具備兩點:一要表明教師可觀察到的學生的學習結果,如“能認出種子的結構”“能描述種子萌發的過程”“畫出……的結構圖”等;二要體現上述的教學目標的“四要素”。

3. 要重點突出。

通常每一節課中可以設計多個教學目標,每個教學目標都代表著一定的學習結果。

在進行設計時教師要對各種目標進行權衡,確定主要目標,其他目標儘可能圍繞主要目標設計。

這樣可以突出重點,防止由於目標過於分散,影響學習結果。

4.要難易適中。

目標的難度,要接近學生認知結構的“最近發展區”。

目標太高,學生經過努力達不到,會使學生產生畏學心理,喪失信心;目標過低,學生的學習毫無壓力,目標對學生的發展起不到激勵作用。

因此,在制定目標時,教師要對學生的群體學習水平有一個科學的分析。

5.要便於檢測。

編寫具體目標時,教師必須清楚地意識到它們將被用於編制檢測項目,如果不能根據這些目標測出預期行為,則表明所制定的目標籠統、含糊、冗長、不符合要求。

所以應儘可能地用可觀察到的外顯行為來描述,或用可測量的(筆試、口試、動作測驗、心理測驗)語句來陳述目標。

教師在設計教案時要留足檢測目標的時間,要制定與每一個具體目標有相對應匹配關係的檢測項目,以保證實際教學緊緊圍繞教學目標而開展。

6. 要有彈性。

教學目標的彈性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一是區別對待不同水平的學生。

統一的目標規定了所有學生達標的最低限,但對於不同特點的學生,目標應體現出有所側重。

二是可有一些隱式目標或預期目標,如“願意……”“樂於……”“能堅持……”等便為隱式目標。

又如“親自栽培一種常見植物並寫出詳細的觀察記錄”,就不能當堂課完成,便是預期的目標。

7. 要注意各章節教學目標的互相協調。

每個章節的教學目標都是課程目標的一個組成部分,為了保證課程目標的最終實現,各章節目標的協調是十分必要的。

這就要求教師在上課之前將各章節的教學目標進行分析和設計,對各類教學目標進行綜合安排。

在針對具體的一節課設計教學目標時,還要結合實際對預先的安排做適當的微調,以保證各類目標的實現和分佈的均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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