績效獎金是否為工資-中華人事主管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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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此獎金發放原則為(1)公司營運狀況(2)部門及個人工作表現,若發放時併於12月薪水一起發放。

請問:此獎金是否為工資且須納入月投保薪資呢計算呢? 人力資源管理課程/人資證照/企業內訓/主管培訓/一例一休 五月歡慶母親節【線上課程全面8折】好評延長!即日起~5/27止,凡具本協會有效會員資格,在此期間內完成報名且完成繳費任何一個線上課程並邀請2位新朋友加入本協會line@即享線上課程8折優惠!先搶先贏 最新消息 人資訊息 人資勞動法訊息 本協會新聞 人資熱門話題 本協會公告 線上進修課程 專業認證班系列 人力資源管理課程 主管領導管理課程 業務行銷客服課程 專業秘書行政課程 專業採購管理課程 實體進修課程 課程總覽 人資學習地圖 專業認證班系列 人力資源管理課程 主管領導管理課程 業務行銷客服課程 專業秘書行政課程 總務採購財會課程 國際級專業課程 會員免費講座 企業內訓 企業輔導 HR知識中心 人資相關資料下載 HR知識中心 勞資爭議專欄 HR巿調報告 HR相關產品 法令專區 法令專區 會員專區 加入一般會員 加入企業會員 在校生優惠入會 會員好康 勞資Q&A   轉寄好友推至Plurk 推至facebook   1  【勞保勞退】績效獎金是否為工資  2013/10/16     Q  您好:針對勞委會(87)台勞動二字第035198號函績效獎金如係以勞工工作達成預定目標而發放,具有因工作而獲得之報酬之性質,依勞動基準法第二條第三款暨施行細則第十條規定,應屬工資範疇,於計算退休金時,自應列入平均工資計算。

若此獎金發放原則為(1)公司營運狀況(2)部門及個人工作表現,若發放時併於12月薪水一起發放。

請問:此獎金是否為工資且須納入月投保薪資呢計算呢?   A  1.&nbsp原則上勞委會對於績效獎金之性質,皆認為具有因工作而獲得之報酬性質,依勞動基準法第二條第三款規定,應屬工資範疇,於計算退休金時,自應列入平均工資計算。

2.&nbsp若此獎金之發放,是屬於勞基法第29條規定,於稅後盈餘發給之獎金,且性質上具有恩惠性、獎勵性給予性質,有可能視為非工資範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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