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約解除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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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文章資訊
- 1論無效、撤銷、消滅、效力未定@ 關於愛,我是一個小學生。
甲、我說: 無效:自始不存在撤銷:使成為無效消滅:現在起無效乙、林誠二老師民法 ... 契約為目的,於契約解除時,當事人雙方均有回復原狀之義務,故契約無效與契約 ...
- 2撤回、撤銷、終止與解除契約之差異 - 財團法人時雨文教基金會
換句話說,「解除契約」具有使契約「自始無效」(即雙方回復宛如不曾存在任何契約關係之狀態)之效果。此時,雙方互負使對方的法律權益「回復原狀」之義務,如果無法 ...
- 3法源法律網-相關法條
無效法律行為之當事人,於行為當時知其無效,或可得而知者,應負回復原狀或 ... 負損害賠償責任者,除法律另有規定或契約另有訂定外,應回復他方損害發生前之原狀。
- 4契約無效與解除返還效果之比較 - 月旦知識庫
陳自強,,不當得利返還,契約解除回復原狀,原物返還優先,所受利益不存在,代位物,使用利益之返還,不當得利關於法律效果之規定,極盡抽象概括能事(民法第181條、第182條) ...
- 5第113條無效行為當事人之責任 - 法律諮詢
裁判要旨:. 契約無效,乃法律上當然且確定的不生效力,其當事人於行為時,知其無效或可得而知者,應負回復原狀或損害賠償責任。與契約解除,乃基於法定或約定原因,就現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