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道德經》賞析,第一章;道可道,非常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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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道可道,非常道。

名可名,非常名。

無名,萬物之始也;有名,萬物之母也。

故恆無欲也,以觀其眇;恆有欲也,以觀其所徼。

兩者同出,異名同謂。

玄之又玄,眾眇之門。

譯文:

「道」如果可以用言語來表述,那它就是常「道」(「道」是可以用言語來表述的,它並非一般的「道」);「名」如果可以用文辭去命名,那它就是常「名」(「名」也是可以說明的,它並非普通的「名」)。

「無」可以用來表述天地渾沌未開之際的狀況;而「有」,則是宇宙萬物產生之本原的命名。

因此,要常從「無」中去觀察領悟「道」的奧妙;要常從「有」中去觀察體會「道」的端倪。

無與有這兩者,來源相同而名稱相異,都可以稱之為玄妙、深遠。

它不是一般的玄妙、深奧,而是玄妙又玄妙、深遠又深遠,是宇宙天地萬物之奧妙的總門(從「有名」的奧妙到達無形的奧妙,「道」是洞悉一切奧妙變化的門徑)。

賞析:

世間有這樣的東西存在,它是有一定規律的,但是又很難去具體說明它的存在,給它起個名字叫做道。

如若說水向下流是道,那麼泵讓水向上流就不是道了麼?

正因為道存在於世間的種種地方,才不能用一語而蔽之。

失敗了,繼續堅持可以說是道,選擇放棄也可以說是道。

你沒辦法說清楚什麼才是道,但是你能明確的感受到道的存在,以至於有時候會突然的醒悟,突然覺得這就是道。

但,道是永無止境的追求,覺得是道的東西隨著時間的流逝,或許就體會不到道的感覺,這時需要不斷的感悟道,直至最後的大成,道只能無限逼近,卻不能得到。

名可名,非常名。

世間的事物需要有名字來維持它的秩序,人類意識到各個事物的差別、相似處,能夠更好的促使文明的發展。

但是,名字卻是一個統稱的概念,會喪失一些獨有的性質。

如說起蘋果,我們會想起蘋果,但是卻會忽視顏色,形狀,大小等性質。

再比如,說一個人美時,就忽略了她丑的屬性。

追加一步,既然說美了,那什麼是美?哪裡美?沒說到的地方就不美了麼?你說美,但是別人認為不美的地方怎麼辦?

這就有意思了,去描述,反而容易喪失其本質。

說的越多,似乎距離原始想法越遠。

名,也是有維度的劃分的。

最高的維度是心中瞭然,不需要言語,便能契合於道。

次一級,是用簡單的文字描述最深刻的道理。

再次,便是進行解釋了。

當嘗到男歡女愛的情感後,如果來一句,這就是愛情,那就太過於膚淺了,你所體會的愛情就真的是愛情麼?如果和人爭辯,我這就是愛情,你看巴拉巴拉的解釋一通,那就顯得更加膚淺了。

所以當初老子是不願意寫道德經的,只要寫了,就是將道降低一個層次,容易固定化大家對道的理解,大家認為道是這樣的,而不是那樣的,反而不利於繼續的悟道。

想要通過次一級的東西,領會到高一級的東西,還是太過於困難,就像三維世界的人無法領會到四維空間的奧秘。

那些解釋道德經的,便是又次一級的解讀,距離本真的道就更加遙遠了,不妨大概知道道德經的意思,自己去細心領悟。

更進一步的,可以只需要知道有道這個東西,拋棄掉道德經,從生活中自己去感悟,這樣的道,才是最本真的。



最重要的是,別摳字眼,別摳字眼,從大方向上把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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