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資爭議可否錄音?-HR好朋友專區 - 1111職涯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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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資爭議可否錄音,如果你是當事人,又基於保全證據的必要,當然是可以 ... 原告的診所任職,但是為了工作與薪資產生糾紛,為了在勞資調解與訴訟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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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資爭議可否錄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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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2021-04-2609:3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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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理勞資爭議時,當事人可否錄音「保全證據」?圖片來源:freepik。
文/江科達
勞資爭議可否錄音?
勞資爭議可否錄音,如果你是當事人,又基於保全證據的必要,當然是可以錄音錄影。
完全跟刑法第315-1條妨礙秘密、通訊保障及監察法第24條,第29條非法監聽一點關係都沒有啊~
不然各位開車騎車上路的請把行車記錄器跟密錄器關掉,請保障他人的肖像權(攤手)
偷錄音犯法嗎?能不能為了蒐集證據偷錄音?
在台灣高雄地方法院第106年度自字第3號刑事判決中,被告在原告的診所任職,但是為了工作與薪資產生糾紛,為了在勞資調解與訴訟程序中能夠保留有利事實,便在與雇主(原告)對談的過程中偷偷錄音,以求自保。
這個案件中,每次的錄音,被告都是通話中的一方,法院認為被告又是為了保全訴訟證據,因此符合通訊保障及監察法第29條的免責例外,因此判決被告偷錄音的行為無罪。
再舉一個例子,過去壹傳媒的某個新聞要爆料一間幼兒園不給予正確薪資、違反勞基法,因此派記者去採訪並偷偷錄音,被採訪的園長發現以後就怒而提告妨害秘密。
法官認為,雖然記者偷錄音構成竊錄的行為、很不對,但是記者是為了揭露不良企業違反勞基法的事實,這樣的目的具有公益性、正當性,因此例外地判記者無罪。
總括來說,如果你是「保全證據、訴訟自保」、「具有公益性」,那就可以偷錄音。
偷錄音但違法的示範:偷錄「別人之間的對話」
切記,你想要偷錄音,最好先確定你是通話者之一,否則很有可能構成犯罪。
例如,台灣高等法院台中分院第105年度上訴字第1722號刑事判決,被告為了要抓姦,就在配偶的手機安裝錄音功能,竊錄配偶與小三的對話。
被告雖然主張自己是為了要提告妨害家庭才進行蒐證,但法官認為被告並不是通話的一方,就算目的有所正當,但不符合免責規定,因此判決被告有罪。
碰到任何糾紛,如果有正面對談的機會,通常我會建議把過程紀錄下來。
不過,如果對方不願同意錄音,視個案的情形,如果有自保的必要性、有打官司的可能性,只要基於正當目的,有時也建議冒險偷錄音。
偷錄音當證據…小心告人反被告!談竊錄有無違反法律-法律010
假如案情沒那麼嚴重、沒有偷錄音的必要,法官就會認為偷錄音不可以當作證據。
例如在妨害家庭(通姦)的賠償案件中,為了索取賠償而重大侵害他方隱私(尤其是私密生活、性生活),法官會認為這種抓姦、索賠雖然正當,但沒有必要透過偷錄音來實現,因此在這類案件中,偷錄音就不能拿來當作證據。
但如果在妨害名譽(講壞話、罵人)的案件裡,有的法官認為,錄下公共場合中的談話對當事人的隱私傷害不大,而罵人的話往往一閃即逝,在這種情形下,偷錄音還算合情合理,偷錄音可以當證據的可能性就比較高。
照),方得有效降低浮報學經歷對企業造成之損失。
本文由 江科達 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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