麵包產品中所含偶氮二甲醯胺為准許使用之食品添加物- 衛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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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我國「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之規定,偶氮二甲醯胺為准許使用之食品添加物,可使用於麵粉,用量為45 mg/kg以下,並訂有規格標準,此規範與國際規範均 ... 按Enter到主內容區::: 103年衛生福利部新聞 2月新聞 首頁 最新消息 焦點新聞 103年衛生福利部新聞 2月新聞 麵包產品中所含偶氮二甲醯胺為准許使用之食品添加物 資料來源:食品藥物管理署 建檔日期:103-02-07 更新時間: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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