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總則編之法律行為的效力-有效、無效與得撤銷-知識百科-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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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lose 訊息 民法總則編之法律行為的效力-有效、無效與得撤銷 ×Close 訊息 首頁 學習百科 專技證照 不動產經紀人 民法總則編之法律行為的效力-有效、無效與得撤銷 作者:陳仕弘
延伸文章資訊
- 1《民法概要》 - 高點法律網
不若無效之法律行為自始即確定無效;也不同於得撤銷之法律行為,於未撤銷前即先發生效力,撤. 銷後始溯及無效。效力未定,乃法律行為於成立之時便處於一浮動 ...
- 2撤銷和撤回有何不同? - 新竹縣政府
- 3民法§302 相關法條-全國法規資料庫
法律行為經撤銷者,視為自始無效。 當事人知其得撤銷或可得而知者,其法律行為撤銷時,準用前條之規定。 第115 條. 經承認之法律行為,如無特別訂定,溯及為 ...
- 4民法-法律行為之撤銷-知識百科-三民輔考 - 3people.com.tw - /
民法-法律行為之撤銷1意義:因意思表示有瑕疵,經撤銷權人行使撤銷權,則原已發生效力之法律行為自始無效。若撤銷權人於法定期間內(除斥期間)不為撤銷或 ...
- 5法源法律網-相關法條
法律行為經撤銷者,視為自始無效。 當事人知其得撤銷或可得而知 ... 無權利人就權利標的物所為之處分,經有權利人之承認始生效力。 無權利人就權利標的物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