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4 條 - 金融法規全文檢索查詢系統- 銀行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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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銀行法(108.04.17華總一經字第10800037891號令修正) 本法規有英譯. 條文含有附件者,請點選條號(底線連結)進入查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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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第 124    條 (刪除) (刪除) 094.05.18一、本條刪除。

二、鑒於公司法原條文第三百七十六條已刪除,爰刪除本條規定。

外國銀行購置不動 產,逕依土地法之規定辦理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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