贈與不動產,須繳納之土地增值稅及契稅得自贈與額中扣除
文章推薦指數: 80 %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0條規定贈與財產價值之計算,以贈與人贈與時之時價為準,其中不動產係以土地公告現值及房屋評定標準價格為準。
X
訊息
關閉
x
首頁
>
訊息公告
>
新聞稿
>贈與不動產,須繳納之土地增值稅及契稅得自贈與額中扣除
:::
訊息公告
網站公告
新聞稿
國家金融安定基金訊息
就業資訊
影音專區
統一發票中獎號碼
活動公告
統計指標
國債最新訊息
即時新聞澄清專區
國庫年度預算執行訊息
核心業務
:::
X
轉寄好友
「*」為必填欄位
*寄件者(必填)
*收件者(必填)
*郵件內容(必填)
*驗證碼(必填)
重新產生驗證碼
點擊驗證碼圖片可寄發驗證碼至信箱(另開新視窗)
贈與不動產,須繳納之土地增值稅及契稅得自贈與額中扣除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0條規定贈與財產價值之計算,以贈與人贈與時之時價為準,其中不動產係以土地公告現值及房屋評定標準價格為準。
又贈與不動產依法以受贈人為納稅義務人所繳納之土地增值稅及契稅,得自贈與總額中扣除。
該局說明,遺產及贈與稅法第21條規定贈與附有負擔者,由受贈人負擔部分應自贈與額中扣除;又同法施行細則第19條規定不動產贈與移轉所繳納之契稅或土地增值稅得自贈與總額中扣除。
因土地稅法規定土地為無償移轉者,土地增值稅之納稅義務人為取得所有權人,及契稅條例規定贈與契稅應由受贈人估價立契,申報繳納,即贈與不動產產生土地增值稅及契稅之納稅義務人為受贈人,受贈人負擔之上開稅捐,得自贈與額中扣除。
該局指出,納稅義務人申報贈與不動產,主張扣除土地增值稅及契稅,需檢附贈與契約書、已完納土地增值稅及契稅之稅單影本及該稅款支付證明。
惟須注意受贈人依法應負擔之稅捐,如有由他人無償代為繳納,涉有遺產及贈與稅法第5條第1款規定代為承擔債務以贈與論情形,將視為代為繳納者之贈與依法課稅。
該局提醒,納稅義務人申報贈與土地及房屋主張自贈與額中扣除土地增值稅及契稅,應注意稅法相關規定,以維自身權益,如有任何疑問,歡迎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或逕洽所轄稅捐稽徵機關,該局將竭誠為您服務。
(聯絡人:審查二科陳股長;電話2311-3711分機1576)
發布單位:財政部臺北國稅局
發布日期:2022-02-09
更新日期:2022-02-08
點閱次數:4233
開啟
(New)花東震災協助專區
財政部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專區
訊息公告
網站公告
新聞稿
國家金融安定基金訊息
就業資訊
影音專區
統一發票中獎號碼
活動公告
統計指標
國債最新訊息
即時新聞澄清專區
國庫年度預算執行訊息
核心業務
服務園地
國庫服務資訊
賦稅服務資訊
關務服務資訊
國有財產服務資訊
促參服務資訊
國際財政服務資訊
訴願及促參申訴服務
檔案應用
出版刊物
民眾常見問答
財政雙語詞彙
與民交流區
財政法規
各稅法令函釋
財政主管法規系統
法規預告
國庫法規
賦稅法規
關務法規
國有財產法規
促參法規
訴願法規
訴願及促參申訴知識分享
財政及貿易統計
公告訊息
統計發布預告
統計資料庫
稅務行業標準分類
財政及賦稅統計
進出口統計
性別統計
其他業務統計
分析與研究
視覺化專區
統計出版品
相關統計網站
主題專區
花東震災協助專區
財政部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專區
房地合一稅2.0專區
重大欠稅公告專區
統一發票兌獎多元服務專區
主動公開之政府資訊
個人資料保護專區
納稅者權利保護專區
反避稅專區
兒童權利公約宣導專區
內部控制專區
廉政專區
遊說法資訊專區
政治獻金法第七條查詢網
性別主流化專區
消費保護
節能減碳專區
採購資訊
財政績優獎勵專區
兩公約宣導專區
營利事業統一編號檢查碼邏輯修正說明
稅捐稽徵法修正專區
財政部及所屬機關
聯絡資訊一覽
機關首長簡介
沿革組織職掌
部內各單位、部屬機關(構)
財政史料
政策與計畫
本部111年重要施政
重要施政要聞
本部已採行之重大措施
健全房市相關措施
重要措施
研究發展
施政計畫
施政績效
延伸文章資訊
- 1土地增值稅是什麼?大約多少?自用、贈與、重購退稅試算詳解
土地增值稅計算方式是什麼?(一般增值稅率、自用住宅優惠稅率). 土地增值稅顧名思義就是:針對該土地的持有期間至出售期間增值所課徵的稅, 主要分為一般 ...
- 2贈與稅試算 - 財政部稅務入口網
三.扣除額(1+2+3) 0 · 土地增值稅. 元 · 契稅. 元 · 其他贈與負擔. 元 ...
- 3贈與案件試算 - 財政部稅務入口網
土地增值稅〔試算土地增值稅〕 一般用地. 元 · 契稅:〔試算契稅〕. 元 · 印花稅:. 依契約價款總金額課徵1‰, 其不動產契據持有人或持憑向主管機關申請物權登記之人為: 3.1 ...
- 4拾、遺產及贈與稅如何節稅-生前移轉財產好?死後繼承好?
- 5贈與不動產,須繳納之土地增值稅及契稅得自贈與額中扣除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0條規定贈與財產價值之計算,以贈與人贈與時之時價為準,其中不動產係以土地公告現值及房屋評定標準價格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