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主依「天然災害發生事業單位勞工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要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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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基準法第24條所稱「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班費)是指勞工在每日常正常工作時間內每小時所得之報酬。

但延長工作時間之工資(加班費)及國定假日或特別 ... 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勞動條件、就業平等 勞動基準法適用 工資 工時(休息、休假、請假) 童工、母性保護、技術生 職業災害補償 工作規則 性別工作平等 性騷擾防治 就業歧視 勞動部所屬機關 首頁 便民服務 常見問答 勞動條件、就業平等 工資 雇主依「天然災害發生事業單位勞工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要點」對於出勤勞工加給之工資,應否列入「平日每小時工資額」計算延時工資(加班費)? 回上一頁 友善列印 轉寄友人 最後異動日期:2017-01-12 我要發問 我要繼續寫信 問題 雇主依「天然災害發生事業單位勞工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要點」對於出勤勞工加給之工資,應否列入「平日每小時工資額」計算延時工資(加班費)? 答案 勞動基準法第24條所稱「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班費)是指勞工在每日常正常工作時間內每小時所得之報酬。

但延長工作時間之工資(加班費)及國定假日或特別休假、例假日工作加給之工資均不計入計算。

天然災害發生時,雇主如須勞工出勤,依「天然災害發生事業單位勞工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要點」規定,雇主除當日工資照給外,宜加給勞工工資。

該項加給是因為勞工於天然災害發生時出勤工資而獲得之報酬,當然屬於勞動基準法第2條第3款所稱之工資,但因為天然災害發生之日出勤加給之工資,和國定假日、特別休假及例假日工作加給之工資性質類同,於計算「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班費)時,不用再重覆計算。

  發布單位: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 發布日期:2016-01-18 點閱次數:35264 收合 本部簡介 正副首長介紹 職掌及組織 勞動大事紀 勞動部辦公位置地圖點位 聯絡資訊 新聞公告 新聞稿 即時新聞澄清 公布欄 就業資訊 歷史新聞 業務專區 勞動政策、國際事務 勞動關係 勞動條件、就業平等 勞動保險 勞動福祉、退休 職業安全衛生及勞動檢查 就業服務、職業訓練、外國人才事務 其他重要專區 政府資訊公開 預算、決算書及會計月報 研究報告與出版品 捐補助專區 性別平等專區 廉政專區 人權專區 書面之公共工程及採購契約 人民申請提供政府資訊案件統計 公共設施維護管理資訊 本部及所屬機關行動服務發展現況 開放資料 辦理政策宣導相關廣告執行情形 主管勞動業務財團法人 內部控制聲明書 便民服務 勞工行政救濟案件資訊整合平台 加班費試算系統 特別休假日數試算 加班輪班間隔及例假線上備查系統 違反勞動法令事業單位(雇主)查詢系統 保險費及給付簡易試算 勞工申訴專區 勞動部檔案資訊應用申請區 遊說法專區 個人資料管理 國家賠償 雙語詞彙 常見問答 勞動統計專網 統計查詢網 電子書 薪資行情及大專生就業導航 行業職業就業資訊 統計通報 性別統計專區 族群統計 預告統計資料發布 統計調查 公務統計報表程式及網路填報系統 重要統計事項變更 統計名詞 統計業務簡介 相關連結 國外勞工業務網站 消費者保護 勞工體格及檢康檢查認可醫療機構名單 公文附件下載(建議使用IE瀏覽器開啟) 外部連結 回頁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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