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全球資訊網-常見問答-和解有何效力?
文章推薦指數: 80 %
即法院不問訴訟程度如何,如認為有成立和解的可能,可隨時試行和解,另受命法官行準備程序或受託法官受囑託調查證據時,也可以試行和解。
和解成立後,訴訟即行終結,當事人 ...
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首頁
常見問答
和解有何效力?
小
中
大
回上一頁
友善列印
轉寄友人
和解之效力
在訴訟進行中,如有可以協商之機會,仍可隨時尋求和解。
至於和解的方法有下列2種
一、法庭外和解
即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條件,終止訴訟,和解如已成立,即由原告撤回其訴,並得於撤回後三個月內聲請退還該審級所繳裁判費三分之二。
但此種和解只有在當事人間有其效力,日後若是有一方沒有履行,還是必須由法院介入判斷,並不能直接聲請強制執行。
二、法庭上和解
即法院不問訴訟程度如何,如認為有成立和解的可能,可隨時試行和解,另受命法官行準備程序或受託法官受囑託調查證據時,也可以試行和解。
和解成立後,訴訟即行終結,當事人並得於成立之日起3個月內聲請退還其於該審級所繳裁判費三分之二。
在法庭上和解成立者,與確定判決有同一之效力;但若和解有無效或得撤銷之原因時,當事人得依法請求繼續審判。
發布日期:99-12-14
更新日期:108-12-04
發布單位:民事廳
展開/OPEN
關於司法院
司法院簡介
沿革及史料
首長主管簡介
組織與職掌
施政計畫
院長重要談話
院會重要決議
司法院行事曆
大事紀要
司法業務年報
與民有約
人權專區
政府資訊公開
位置交通
各法院資訊
各單位及所屬機關電話
司法改革
院長重要談話及司改主張
【司法改革成果簡介】
司法改革方案及進度
司法與社會對話
裁判通俗化
國民法官
國民法官訊息公告
國民法官法規
國民法官新制介紹
實務模擬法庭
校園宣導
國民法官種子講師人才庫
國民法官活動行事曆
國民法官問卷平台
民眾認知
宣導文宣
宣導影音(機關團體下載用)
影音專區
常見問答
資料下載
憲法法庭
業務綜覽
民事
訴訟外ADR
勞動事件
家事
少年
刑事
行政訴訟
智慧財產
商業事件
大法庭專區
公務員懲戒
職務法庭
法官評鑑
公證業務
資訊專區
人事專區
司法會計
司法統計
政風專區
司法互助
性騷擾防治專區
人權與兒少保護及性別友善委員會
查詢服務
案件相關查詢
司法新聞查詢
司法公告查詢
司法智識庫
法學資料檢索
裁判書查詢
外語譯文專區
主管法規異動
裁判書用語辭典查詢
法律修訂進度
各法院資訊
各級法院法官事務分配
名冊專區
民間公證人名冊
法人及夫妻財產查詢系統
義務辯護專區
刑事補償專區
電子書出版品
司法院公報
司法周刊
法治宣導
司法院資料開放平臺
遊說法專區
其他查詢
便民服務
便民服務訊息公告
系統服務
聯合服務中心
視訊諮詢服務
視訊開庭
訴訟須知
書狀範例
徵收費用標準
多元化繳費服務
調閱電子筆錄
法院遠距訊問
線上起訴
特約通譯專區
認識法院
與民有約
訂閱電子報
資料下載
報名系統
法律扶助
防疫訊息
常見問答
回頁首
延伸文章資訊
- 1【生活】和解程序、和解公證才有效嗎?和解書範例
二、訴訟外和解(就是常聽到的庭外和解). 一.、訴訟上和解. √等同確定判決√可直接強制執行. 規定在民事訴訟法第377條以下,雖然民事案件進到法院.
- 2非當事人參與訴訟和解及當事人就訴訟標的外之法律關係成立和解
雖然民事訴訟法於二○○三年修正後明文承認當事人得於訴訟和解時就原告所未聲明之事項(未起訴之訴訟標的)一併進行和解,然而非訴訟標的之部分必須附隨於訴訟標的始能 ...
- 3何謂和解?和解對訴訟之影響?
(2)和解的效力: 和解有使當事人所拋棄之權利消滅及使當事人取得和解契約所訂明權利之效力;舉例而言,當車禍案件 ...
- 4什麼是訴訟上和解?什麼是訴訟外和解?兩者有什麼差異?
規定在民事訴訟法第377條至第380條之1,當事人間在訴訟過程中若想要和解,可以向法院聲請,此時法院就會開始定和解方案,雖然還是在法院裡,但已經不是訴訟程序而是 ...
- 5Q2:訴訟上和解與訴訟外和解,有何不同? A2: 一
乃提起民事訴訟。訴訟中經法官曉諭,雙方又達成協議於訴訟中和解,. 後若承包商又再次反悔,本局第O工程處該怎麼辦? 二、解析. (一)和解,在我國法律上有非常多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