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訟上和解之效力 - 玉鼎法律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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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在訴訟程序進行中,法院不問訴訟程度如何,得隨時試行和解,和解成立後,應作成和解筆錄,其與確定判決有同一效力,若和解有無效或得撤銷之原因,當事人得請求繼續 ... 您好~您尚未登入     Home 法律QA 刑事法類 刑法分則篇 訴訟上和解之效力 訴訟上和解之效力 Q:訴訟上和解之效力   A:在訴訟程序進行中,法院不問訴訟程度如何,得隨時試行和解,和解成立後,應作成和解筆錄,其與確定判決有同一效力,若和解有無效或得撤銷之原因,當事人得請求繼續審判(民事訴訟法第377條、第379條、第380條)。

Sharethis: 其他QA 何謂訴訟係屬登記?其要件為何? 要繳裁判費才能進行訴訟嗎?誰要先繳? 未在不變期間聲明異議,該如何救濟? 上訴第三審的法定數額 什麼情況下能拒絕證言 民事法類 商事法類 智慧財產 刑事法類 非訟事件 行政法類 ×  忘記密碼? 請輸入您註冊時的帳號及E-mail,系統將發送密碼到您的E-mail! 帳號 E-mail* ×  聯絡我們 姓名* 電話* E-mail* 留言* 驗證碼(四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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