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工程廠商延誤履約進度處理要點探討 以監督付款為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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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除非工程契約中明訂以該法令為補充規定者外,無法直接強制成為締約內容。

由『公共工程廠商延誤履約進度處理要點』整體觀察,監督付款制定目的為減免定作人遲延 ... 隨時查.隨時看,你的隨身圖書館已上線! 立即使用 DOI 是數位物件識別碼 ( D igital O bject I dentifier ) 的簡稱, 為物件在網路上的唯一識別碼,可用於永久連結並引用目標物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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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資料 政治大學法律學系碩士班學士後法學組學位論文 碩士班/2007年 公共工程廠商延誤履約進度處理要點探討─以監督付款為中心 預售屋交易紛爭分析 私募公司債-比較我國與美國制度主要因素之差異 分時享有定型化契約之研究 從租稅公平論遺產稅制 發明專利侵權研究-以電能儲存裝置侵權問題為例 從合成型擔保債權憑證之發行論金融資產證券化條例之改進與缺失 租稅法規時間效力之研究-以實體及處罰規範變遷為中心 公開收購交易中股東壓迫問題之研究 遺產清理人之研究 法學院 > 法律學系碩士班學士後法學組 社會科學 > 法律學 書目管理工具 書目匯出 加入收藏 E-mail給朋友 列印書目 相關連結 問題回報 館藏全文查找 目前無全文,華藝徵求您的同意授權。

我要授權 公共工程廠商延誤履約進度處理要點探討─以監督付款為中心 陳逸如 ,碩士  指導教授:黃立   繁體中文 監督付款;延誤履約;公共工程;政府採購;轉包;工程款;自救會 分享到 摘要 │ 參考文獻 (124) │ 被引用次數 (2) │ 文章國際計量 摘要 〈TOP〉 摘要 政府採購法令,若其規範對象僅針對招標機關、又或僅是行政規則者,其效力僅及於招標機關、並不及於廠商。

因此,除非工程契約中明訂以該法令為補充規定者外,無法直接強制成為締約內容。

由『公共工程廠商延誤履約進度處理要點』整體觀察,監督付款制定目的為減免定作人遲延獲得給付,非保護分包商債權;至於分包商債權因此所獲得之極為有限地保護,僅是本制度實施之附帶效益。

監督付款『施工進度已達百分之七十五以上』要件,有兼顧公平與公益原則間之均衡、業主自身控制、管理後續工程能力、與分包商繼續施工、整合能力等考量。

考量因子涵蓋預算金額、工作量及工作天,是除以預算金額計算進度外,尚應輔以工作天或工作量計算。

得標廠商之角色為施工管理者,招標文件對其應自行履行部分或主要部份之記載,應以施工管理之工作項目:專門工程之施工與監造、工序安排與施工界面之整合、一般性工程之監造、與業主溝通協調之窗口等,做為標示之方法,而不應以工程項目做為標示之方法。

工程承攬契約是一時性之契約,非繼續性契約。

另外,各種工程款之法律性質:(1)預付款:是業主對承包商之融資,非承攬報酬之前付。

(2)估驗款:是承攬報酬之給付,非業主對承包商之融資。

(3)保留款:是已發生但清償期未屆至、且附有解除條件之債權,非附停止條件之債權。

法院對工程款性質見解分歧、無法統一,使分包商受讓之債權,可能受承包商債權人強制執行效力所及。

此為監督付款制度得否成功實施之最大變數。

估驗款、驗收後付款、尾款皆是工程報酬,且是已發生之債權而適於讓與。

「公共工程廠商延誤履約進度處理要點」僅規定監督付款所讓與之債權為估驗款,宜將其視為例示規定。

增加分包商管理之強度,要求承商在分包工程前,須將分包工程項目及分包商名單送交業主審核同意。

此舉不僅可讓業主審核分包商資格以控制工程品質、又使分包商因此對分包契約有較強之談判能力、間接亦可造就專業分包之正常發展,具有一舉數得之多面效益。

機關處理廠商延誤履約進度之各種方式,其適用時機為:(1)通知連帶保證廠商履約:①連帶保證廠商符合機關之資格要求、與施工能力皆無問題。

②連帶保證廠商有強烈接辦意願。

③可允許一定範圍內之工期延宕,對公益不致造成嚴重損害。

(2)採取監督付款方式由分包廠商繼續施工:工期延宕即造成公益之重大損害、而須儘早完工。

(3)終止或解除契約後重行招標:①工作面少、工程界面簡單。

②工期延宕對公益造成之損害輕微者。

設立:『施工進度已達百分之五十以上,且所餘工程款在一定金額以下者,亦得實施監督付款』之規定,使機關能更彈性地運用監督付款以達目的。

參考文獻 ( 124 ) 〈TOP〉 1.陳世超,〈機關辦理工程採購涉及契約變更爭議之研究〉,政治大連結: 8.黃紋綦,〈工程契約風險之研究─以公共工程為中心〉,台灣大學連結: 部運輸研究所,2001年5月。

連結: 第206期,2003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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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結: 被引用次數 (2) 〈TOP〉 黃冠美(2014)。

圖形式進度控管及追蹤方法建置之研究。

臺北科技大學土木與防災研究所學位論文。

2014。

1-113。

  詹雅華(2013)。

選定分包機制應用於公共工程之可行性探討–以建築工程為例。

臺北科技大學土木與防災研究所學位論文。

2013。

1-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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