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海空軍軍官士官任職條例施行細則 - 法源法律網-相關法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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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官、士官任職基本因素規定如下: 一、考績:年度考績績等須在乙等以上,如在丙上以下者,按陸海空軍軍官士官考績條例第八條之規定,依人事狀況,予以調職察看或辦理 ... 法源法律網 回首頁 網站導覽 加入會員 會員登入 購買授權與點數 設為首頁 訂閱舊報 法源電子報 精選六法 法規查詢 法規類別 判解函釋 裁判書 起訴書 英譯法規 法學論著 法學題庫 會員專區 論著投稿 綜合查詢法學期刊論著博碩論文 國家考試升學考試 相關法條 陸海空軍軍官士官任職條例施行細則 ( 民國107年08月27日 ) 第14條 軍官、士官任職基本因素規定如下: 一、考績:年度考績績等須在乙等以上,如在丙上以下者,按陸海空軍軍 官士官考績條例第八條之規定,依人事狀況,予以調職察看或辦理退 伍。

二、年齡:須合於兵役法令所定服役年限。

三、體格:須合於國軍人員體格分類作業程序所定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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