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訴訟法 第 四 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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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為落實司法改革國是會議決議「建立效能、透明的大法官釋憲程序」,重新修正原來送審議之版本,引進裁判憲法審查制度,於本(107)年3月第6度函請立法院審議大審法修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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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憲法訴訟法上路大法官可審違憲判決、人民可個案聲請 - 中央社
司法院官員指出,憲法訴訟法建立裁判憲法審查制度,也就是大法官審查「裁判違憲」,這是指大法官憲法審查客體從原本法律、命令,藉由新制,擴及於法院確定 ...
- 5憲法訴訟法-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原先該法規範人民僅得就抽象法規申請釋憲,然參考德國裁判憲法審查制度修正後,人民若對法院之確定終局裁判有違憲之虞,得向憲法法庭聲請為違憲宣告之判決。唯憲法法庭獨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