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亡於王安石之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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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起北宋就不得不提「六賊之首」蔡京,在元朝脫脫等編著的《宋史》裡面蔡京被編入《奸臣傳》大加貶斥,但實際上蔡京夠不夠資格被稱為奸臣或者賊呢?

宋神宗趙頊為帝期間最為有名的就是王安石主持並推行的「王安石變法」,就是新法,支持新法的人就被稱為新黨,反對變法的人稱為舊黨。

宋神宗趙頊去世哲宗上台之後,廢除了新法,用舊黨司馬光等,蔡京、蔡卞兩兄弟因為曾經擁護過新法無法在新朝得到重用,被人彈劾先是調任地方知成德軍,後又被諫不可重用,調任揚州知州後來升為龍圖閣直學士,八年後太皇太后高氏過世,這八年都是高氏垂簾聽政,高氏是非常反對新法的,哲宗親政第二年支持舊法的范純仁,呂大防受到罷免,啟用起用章惇、曾布等新黨,此時司馬光已經過世了,蔡京才回到京城代理戶部尚書。

從這裡可以看出來,蔡京應該頗有一些才能的,不然不會一路升遷到京城。

蔡京在此前後是怎樣擁護王安石的新法呢?

第一:王安石的變法很重要的一項就是農田水利法,簡單明了就是興修水利,王安石也非常看中,蔡京也知道這一點多次上書,請求在莆南修建一道堤防,阻止海水倒灌,從而保護那一帶的農田,王安石非常贊同這一點,找來富人遷居在木蘭山下立基,修成木蘭坡,浦南成為肥沃之地。

第二:蔡京任戶部尚書之後繼續推行免役法,免役法就是讓官府僱人員來服差役,沒有貧富之分,不願意服役的繳納一定的錢糧,這一法令推行,國家處於相對穩定的狀態中,人口也迅速增長。

第三:榷茶制的改善,宋朝初年朝廷在各主要茶葉集散地設立管理機構,在主要茶區設立茶廠場意思就是茶葉由官府專賣,蔡京把它改善之後變成既不干預茶葉的生產過程,也不壟斷商人與園戶的直接交易,但是園戶必須登記在籍,茶葉產量優劣也記錄在冊,不得私賣;商人販茶,須向官府領取茶引,這兩方面使商人和茶戶都被官府嚴密監控,卻又得到相對自由。

第四:鹽法制的改善,宋朝初年有官賣法就是官運官銷和通商法是官府把官鹽賣給商人銷售兩種,蔡京創行鹽引法用官袋裝鹽,限定斤重封印為記,一袋為一引,以銷售時間長短分為長引短引,本質上來說和前面兩種沒區別,但在鹽鈔取鹽憑證的基礎上增加了官許賣鹽執照的性質。

第三、四兩種是市易法具體變革內容。

第五、方田均稅法,核實全國土地,按土地良、貧分為五等稅十等。

此舉雖然查出被隱沒土地,限制了土地兼并,但是只是短時間有效。

幾經廢興,在宋徽宗時期被廢黜。

在國考上蔡京也是擁護王安石的新法,續資治通鑑載:「天下州縣並置學,州置教授二員,縣置小學。

縣學生選考,升諸州學;州學生每三年貢太學,至則附試,別立號;考分三等,入上等補上舍,入中等補下等上舍,入下等補內舍,餘居外舍。

」意思就是廢黜已有的科舉將太學分為上舍、內舍、外舍三等,初入太學生員在外舍學習,經考試合格上升上舍,以此作為「太學生」出身和授職根據。

以升舍的方式代替科舉考試。

偏遠地區考生,續其路食,以學錢給之,為國家增添人才選拔的廣路。

宋朝初期的科舉基本上承襲唐五代,依舊是常科和制科兩大系統。

常科中包含進士科和明經科等還有九經、三經等,制科是由皇帝親自主持的考試,明經科和制科是可以由人推薦或者舉薦參與考試的,宋朝的官員大都以考取科舉為官,但是貴族學子還是比寒門子弟占有優勢。

蔡京這一改革變為有能者才能參加考試,剝奪了世家大族的優先舉薦權。

作者的個人看法,新法的出發點是好的,也使國庫一度充裕,但是在推行過程中發生了一系列問題,本來是減輕農民負擔,最後卻扶植除了了大批官商,加大了農民負擔。

提到以上這些事情不得不提到有名的蘇軾,眾所周知蘇軾先是反對王安石變新法,後又反對司馬光將新法變為舊法,蘇軾反對兩法都是出於最根本的考慮,他站在百姓的角度一一闡述新舊兩法交替變更影響最大的是民生保障,從而得到兩法人物的棄用。

蘇軾被貶在西湖修築蘇堤,在儋州興辦學堂無一不是在為人民實事求是辦事,也正是因為這樣蘇軾才得到歷代文人雅士的推崇。

宋史說蔡京姦猾,司馬光掌權時期恢復差役法,限期五天臣僚們都擔心太急迫,只有蔡京如約,使其轄區全部改雇役為差役沒一人違反,他因此得到司馬光的誇讚,這不是表明蔡京很有能力麼?

蔡京在宋徽宗年間開始任相,徽宗無力政治,只想逃避便傳位給宋欽宗,宋欽宗即位後蔡京就被貶到現在的宋時嶺南,餓死於途中湖南長沙宋時潭州。

從宋欽宗開始為了爭取一定民心開始貶斥王安石、蔡京一派,康熙更說王安石是千古罪人,近代開始才有人稱讚王安石的現代經濟思想。

蔡京後期固然貪圖錢財,玩弄權術,但並不能抹殺蔡京的於國於民有利的真實功勞,如果說北宋亡於蔡京之手則十分不準確,蔡京貫徹始終的是王安石的新法,北宋實際上亡於王安石之手更為實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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