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斯同的操守 史家之筆金不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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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永加

古代那些秉筆直書的史官,稱為太史。

春秋戰國時期,就由他們來負責記錄帝王的日常事務及朝廷的大事,董狐、太史伯等為代表的好多太史,為了真實記錄當朝的史料,甚至遭到殺害,可是他們依然堅持不更改史實,其職業操守可敬可嘆。

後來,從西漢太史令司馬遷開始編纂《史記》,直到清代才形成了官修國史《二十四史》,這部皇皇巨著,卷帙浩瀚,翔實生動地記錄了中華五千年歷史文明。

成千上萬的史官史家繼承董狐們的優良傳統,堅持真理,秉筆直書,為此付出了艱辛的努力和大量的心血汗水。

在漫長的《二十四史》修著過程中,史家史官們大都能夠堅持實事求是,以史實說話,不搞以稿謀私。

但也不排除個別謀私現象,頗受爭議的陳壽索米公案,就是一例。

《晉書》中就記載了,陳壽在寫《三國志》時,曾向丁儀、丁廙的兒子索取大米千斛,這兩人不給,得罪了陳壽,他就不給丁儀列傳。

其人品和文品可見一斑。

另外還有北魏的魏收,他編史時大量收受禮物和金錢,他所著的《魏書》,因此頗受後人詬病。

但是到了清初,卻出了一位不要國家俸祿,不收傳主後人賄賂,專心修成《明史》的史學大家萬斯同。

萬斯同(1638-1702),浙江鄞縣人,字季野,號石園,門生私諡貞文先生。

萬斯同幼年聰慧異常,十四五歲時,他已遍讀家中藏書;十七歲那年,其父又送他跟諸兄一起受業於浙東學派的一代宗師黃宗羲,成為最得力弟子,熱愛明史的研究。

後來有機會專門研讀了明十五朝實錄。

為他以後編纂明史,打下了紮實的基礎。

但是正如其師黃宗羲一樣,萬斯同也重氣節,不願為清廷的官。

1678年,有大臣推舉萬斯同為博學鴻詞科,他堅辭。

1679年,大學士徐元文任修明史館總裁,又薦他入館,他開始仍不願去,但老師黃宗羲覺得這是挽救明史的好機會,勸他赴京。

送別時,黃宗羲以「四方身價歸明水,一代奸賢托布衣」的名言相贈鼓勵他。

當時,凡入史館者至少可授七品俸祿,但萬斯同赴京後,只寓居於徐元文家,不受官職,不受俸祿,以布衣身份入館修《明史》,擔任實際上的主編,前後達十九年。

萬斯同對明史情有獨鍾,研究深入,編纂嚴謹。

所以萬斯同堅持史實至上,絕摻不得任何渣滓。

清代陳康祺《郎潛紀聞初筆》載:有個運糧餉的官員,半路上遇到強盜,嚇得逃到山裡而死。

死者的孫子懷藏白銀,送給萬斯同,請求他把死者,附在《忠義傳》里。

萬斯同說道:「史家之筆是中流砥柱,歪曲不得。

你想讓我當第二個陳壽嗎?」 一脈相承的是,後來萬斯同的侄子萬言,又參加了《明史》的編撰工作,專門負責寫明崇禎長編。

好多當時重臣的後人,紛紛入京賄賂他,求他美化其先祖,以減輕其先人的罪責,萬言當即嚴詞拒絕說:「史家之筆金不換,你們不知道我的為人,難道不知道我叔叔的為人嗎?」來賄賂的人都羞愧而退。

正是有了這樣的氣節和操守,萬斯同編著的《明史》在廿四史中,被看成除了「前四史」,即《史記》、《漢書》、《後漢書》、《三國志》以外最好的史著。

趙翼在《廿二史札記》中說:「近代諸史自歐陽公《五代史》外……未有如《明史》之完善者。

儘管後來,因為種種原因,萬斯同的500卷本《明史稿》,被刪改編輯成332卷的《明史》,雖然沒有屬萬斯同的名字,可是歷史是公正的,大家仍然記住了這位布衣入館的一代史家萬斯同,對此最有貢獻,更記住了萬斯同堅守「記者」職業操守的高尚情懷,成為千古的楷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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