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苗法太先進,人們的思維不是很趕得上,下巴都快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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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學趣談——王安石(三)

上期回顧:相比起容易升官發達的京官,王安石居然寧願當個地方官。

(三)青苗之困

公元1067年,只當了四年皇帝的宋英宗病逝,年僅19歲的趙頊即位,這就是後來的宋神宗。

正是這個皇帝,讓王安石成為了中國歷史上最具爭議的政治改革家。

這個時候的王安石,還在江寧的家裡面待著,不知道自己將要何去何從。

當時的北宋王朝已經建立了一百多年了,雖然表面上一派欣欣向榮的景象,但是各類問題已經慢慢顯露出苗頭,光是養著百萬軍隊的開銷,就把這個帝國壓得非常不舒服。

年少氣盛的宋神宗可不想趙家的江山就這麼爛下去,他想起了爺爺在慶曆年間的變法,也要想找一個屬於自己的范仲淹,但是這滿朝大臣,很少有能給出實際建議的。

這個時候,他想到了此前幾次提出變法主張的王安石。

但是王安石畢竟已經在家休息了一段時間了,讓他一出來就回到中央顯然不太合適。

宋神宗想了一個辦法,先是讓王安石的長子王雱把自己的意圖傳達了一下,試探一下對方的想法,然後又認命這個守孝官員以知制誥的名義擔任江寧知府,算是給他搭了一塊回到中央的踏板。

按照王安石的脾性,就算是這個相當於直轄市市長的官職,對他來說也不是什麼特別有吸引力的東西,這一次他又拒絕了中央的召喚。

血氣方剛的年輕皇帝哪裡受得了這種拒絕,所幸朝堂上還有不少為王安石說話的人,其中就包括宋神宗還是太子時候的太子庶人韓維。

後者認為,王安石這人才華橫溢,而且道德高尚,有兼濟天下的理想,只要君主表現出足夠的誠意,他還是會接受的。

宋神宗靜下心來一想,現在國家確實是需要人才的時候,就在此下詔任命王安石為翰林學士兼侍講,不但為皇帝起草國家詔書,還兼任給皇帝講課,用這樣一個理由讓他來京城任職。

而這一次,王安石一改常態,接受了這道任命狀。

他也想看看,這個年輕的皇帝,是不是和他的爺爺爸爸不一樣,是不是能夠接受自己的變法主張。

第二年,王安石安排好了家裡的事情,就立刻起身到京城任職。

初入汴梁城,他就感受到了新皇帝的誠意。

按照當時的制度,稍微大一點的官員任職的時候都得參見一下皇帝,這人一多,就必須排隊。

但是宋神宗實在等不了了,直接招人安排讓王安石插隊,早點來覲見。

宋神宗改革的決心,由此可見一斑。

王安石也沒有怠慢這個新老闆,靠著「被走後門」見到皇上之後,他回來就著手寫了一篇北宋百年歷史上最出名的奏摺——《本朝百年無事札子》。

這個奏摺的名字可以說是取得非常有技巧,上來就說無事,無事你說什麼啊,難道你王安石和別人一樣,都是個阿諛奉承的無能之輩嗎?你要是知道這奏摺裡面寫的內容,你就知道這說的無事,實際上卻有各種事。

前面說到,北宋建國一百年了,表面上看起來確實沒什麼大事發生,邊境暫時安寧了,政治穩定,經濟發達,文化事業也發展得不錯。

但是這一切,都是有代價的。

宋朝建國時候的制度設計,是吸取唐朝的歷史教訓後制定起來的。

為了邊境的穩定,一千萬人口的國家養了差不多一百萬的職業軍人,為了防止地方擁兵自重,這些軍餉全數都由中央支出,總數占了國家財政近六分之五。

為了政治穩定,部門之間權力分散,導致部門眾多,官員冗餘。

人員工資高,工作效率低,一切都是為了讓大家都能安心工作,別起造反的心,另一方面,不斷的調職也導致地方上的大量工作無法開展。

為了支付這些開銷,就必須從基層徵稅。

土地自由買賣,造成兼并現象嚴重,一到收成不好的年頭,很多農民流離失所,基層的日子並沒有看起來的那麼好過。

這些問題一年兩年看不出端倪,但是一百年積攢下來,就不是小問題了。

所以說,這一百年來沒事,一方面是時候未到,一方面是運氣還好。

這麼說來,改革就迫在眉睫了。

宋神宗等的,不就是你王安石的這句話嘛。

這還等什麼啊,來來來,我們趕緊上馬改革,一起建設大宋帝國主義社會。

然而王安石卻說,別,這事急不來,太急了就會變成第二個失敗的「慶曆新政」,我們先從上到下統一思想,不然變法根本實行不了。

統一思想,說起來就是簡單的四個字,可做起來那就一點都不簡單了。

先不說改革變法,就連對王安石這個人,朝廷上下都有著各種的看法和意見。

像參加過「慶曆新政」,當過王安石上司的老宰相韓琦,就覺得王安石這人有才能,但是不適合做宰相,全面主持工作。

像副宰相吳奎,覺得王安石這人有性格缺陷,性格太固執,聽不進別人的話,沒辦法統籌全局。

另一位副宰相堂介則認為,王安石只不過是個飽讀詩書的文人,沒有執政的真本事。

歸根結底,誰都知道你想要搞變法,可誰都不想你搞變法。

王安石這次很幸運,雖然經歷了一番動搖,但是年輕的宋神宗還是決定相信這個固執的中年人。

公元1069年,這一年是宋神宗熙寧二年,王安石被任命為參知政事,位同副宰相,主持頒布新法的工作。

九月,朝廷設置了制置三司條例司,並且開始推行青苗法。

次年,這個政壇新貴被封為同中書門下平章事,這個位置相當於宰相,主持全國的新法推行工作。

歷史上著名的「熙寧變法」,又稱「王安石變法」,就這麼轟轟烈烈地開始了。

說起「熙寧變法」,必須要提的就是「青苗法」。

這不是一個完全新創的制度,而是從早有的「常平倉」制度演化而來的。

為了能幫助廣大農戶在青黃不接的年歲或者收成不好的時候能夠渡過難關,免受利息比本金還多的民間高利貸盤剝,王安石團隊對這個原來推行得並不好的制度進行了改進。

農戶總歸是要借錢的,不然日子活不下去。

有了借款人,自然也需要有貸款人才能夠成事,在「青苗法」之中,政府代替了地方的地主豪強,擔任了這個貸款人的角色。

而在這一種貸款裡面,本金是原來常平倉裡面的糧食摺合的現金,以百分之二十的利率貸款給農民,每年正月五月放款兩次,收款兩次,這對於當時有需要的農民來說,不得不說是一個天大的好消息。

為了更好實行這個改革方案,改革團隊還設置了一套借貸和擔保制度。

首先,廣大的農戶按照資產水平和還款能力分成五個等級,一等戶每次可以借款15貫,二等10貫,三等6貫,四等3貫,末等戶1貫。

為了保證所有人都能夠還錢,不損害國家利益,每5戶或者10戶人就要形成一個保,一個保裡面由一個三等戶擔任甲頭,要是這一個保裡面有人還不起錢了,那這個倒霉的甲頭就要承擔這個責任。

在這個制度設計中,不但有需要的農戶可以通過「低息免押」的農業貸款借到過日子的保命錢,國家還可以在能夠增加經濟收入,而農民不用賣地流亡也抑制了地方大戶的土地兼并活動,可謂是一舉多得。

前美國副總統華萊士訪華的時候,因為這個經濟制度對王安石大讚有加,因為青苗法對於美國1929年前後大蕭條時代中,國家政府實行農業貸款的經濟決策提供了重要的參考。

這也從另一個方面說明,青苗法在制度上的優越和先進性。

但制定計劃是一回事,執行計劃又是另外一回事了。

首先,這個分級制度,是按照償還能力制定放貸計劃的,就連現在的銀行也都是這麼做的,看起來也沒什麼問題。

但你要知道,這「青苗法」裡面借錢的,可不是能用一塊錢賺出幾塊錢的商人,而是勞動生產力本來就不怎麼樣的農民。

這裡面就存在一個問題,高等級的民戶,實際上是不怎麼需要借錢的,因為他們可能土地多,可能就是比別人會種地,總之,就是青黃不接也不至於餓死。

而越是低級的農戶,也是有需要借錢,可是卻越借不到錢,就算借到了,按照低等戶農民的經濟水平,也不一定能還得起。

這就拖累到高等戶了,自己本來不用借錢的就能好好活著的,結果因為別人還不起錢自己就成了欠款人了,換誰也不願意吃這個啞巴虧啊。

這還不是最可怕的,當時擔任青州知州的歐陽修就發現了另一個問題:強行推進,考核結果。

很多地方政府為了響應中央號召,努力推行新法,擴大自己的政績,硬生生把錢貸給那些根本不需要借錢的民戶。

可是這借錢是需要利息的,結果政府的錢在民戶手裡轉了一圈,就收了人家百分之二十的利息。

而有些腐敗的官員,欺負老百姓不知情,把這兩成的利率提到了三四成甚至更高,然後貪污其中的差價中飽私囊。

肚子餓了有飯吃是好事,但是已經吃飽了還非要讓你吃,人就不會舒服了。

制度先進是好事,但是先進到超越了時代,就辦不成事了。

不過,這也是一些地方的問題,在很多地區,青苗法還是造成了很好的影響,切實幫助到了很多有需要的農民。

有了成效,宋神宗自然也會繼續支持,這條法案也一直在彎彎曲曲地執行著,知道宋神宗去世之後才被廢止。

這,只不過是整個「熙寧變法」的其中一條而已。

下期預告:一條免役法,怎麼就讓司馬光和蘇軾一起反對了呢?

(筆者案:本文為漫話作品,並非完全歷史事件還原,有戲說誇張成分,歡迎大家在後台留言提供意見與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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