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誤讀了的大澤鄉起義,滿滿的都是謊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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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元前210年夏,秦始皇在巡閱途中暴斃於沙丘(在山東地境,並應離汶水不遠)。


公子胡亥、中車府令趙高和丞相李斯一起策劃了一場圍繞帝國繼承權的陰謀:少不經事胡亥一夜之間成了秦二世,長子扶蘇被矯詔賜死,與扶蘇關係密切的蒙毅、蒙恬先後被殺......

一年之後,在今安徽宿州就爆發了一場戍卒暴動事件,點燃了武裝抗秦的燎原星火,史稱大澤鄉起義。

疑點一:起義之由

史記·陳涉世家中記述:會天大雨,道不通,度已失期。

失期,法皆斬。

陳勝、吳廣乃謀曰:「今亡亦死,舉大計亦死,等死,死國可乎?」

一般說法是,這九百戍卒在趕路途中突遇大雨阻礙了行程,按照秦律都應處死,因此才被迫造反。

這樣的看法聽起來無懈可擊,仔細一分析就會發現其中大有問題。

秦律詳細完備,其中《徭律》規定:御中發證,乏弗行,二甲。

失期三日到五日,誶;六日到旬,
貲一盾;過旬,一甲。

水雨,除興。


睡虎地秦墓竹簡

翻譯過來就是:徵發徭役,如耽擱不加徵發,應罰兩副鎧甲;遲到三到五天,斥責;六到十天,罰一個盾牌;超過十天,罰一副鎧甲;因大雨或洪水導致的耽誤,可免除此次徵發。

顯然,這批人其實什麼責任都無需承擔。

就算官吏亂用刑法,增加處罰即可,為什麼非要處死這九百人呢?這些人並不是個小數目,殺之必會耽誤戍邊大事,完不成任務官吏是要負責任的。

因此在官吏一方,完全處決這些人也是說不通的。

更何況,在那個交通極為不便的年代,遠途跋涉「失期」並不罕見,若都要處死,恐怕可以用於戍邊的人就寥寥無幾了。

有人也許會提出質疑:會不會陳勝吳廣不識字或者根本不了解秦律,誤以為要將之全部處死,所以率眾造反。

其實也講不通,《陳涉世家》開篇:「陳勝者,陽城人也,字涉。

吳廣者,陽夏人也,字叔。

僅從二人都有「字」上來看,他們就不是一般意義上的「黔首」,普通百姓的名字是不會如此複雜的。

舉個例子,劉邦原名劉季(就是「劉三兒」,是不是很low),登基後才改為劉邦。

由此可見,陳涉和吳廣所受的教育應高於一般人,對秦律的了解亦應多於一般人。

陳勝、吳廣皆次當行,為屯長」。

可見,這二人的職務都是戍卒中的屯長」。

《商君書·境內》記載:「(軍爵)五人一屯長,百人一將」,也就是說,屯長應該是個常設職務,而非臨時指派,作為基層軍官,還不了解秦律,就說不過去了 。


疑點之二:走錯的路線

陳勝、吳廣兩人均生活在今河南南部,而戍卒服役地點是漁陽郡,大致就是今天北京所在的位置,那麼他們為什麼會走到安徽去發動起義呢?

難道是因為走錯了路?方向也不會錯的這麼離譜吧。

疑點之三:野心與抱負

「嗟乎!燕雀安知鴻鵠之志哉!」這通常被看作是陳勝有雄心壯志的表現,另一方面,也說明很久之前他就有了干一番大事的抱負,只是在等待時機降臨。

大澤鄉是不是就是他坐等的那個時機呢?

而後在起義開始時的表現,充分顯示了他遠超常人的心機和籌謀。

1,刺激「將尉」,引發眾怒,從而宣布起義;或許陳勝也知道,僅僅依靠「失期」的罪名有些單薄無力了,眾人一時間被激起的眾怒,恰可以產生「開弓沒有回頭箭」和「一條路走到黑」的效應。

2,暴動前,「乃丹書帛曰「陳勝王」,置人所罾魚腹中。

卒買魚烹食,得魚腹中書,固以怪之矣。

又間令吳廣之次所旁叢祠中,夜篝火,狐鳴呼曰:「大楚興,陳勝王。

他懂得利用眾人的迷信心理,為起義製造輿論氛圍。

將突然事件一定程度上轉化為」上天之意「,增加了起義的號召力。

藉助上天之名,行自己之事,這是需要多大的的智慧啊!

3,令人詫異的是,不以亡秦為藉口,而是借楚國大將項燕和公子扶蘇之名,大有後來」清君側「的意思。

借項燕之名很好理解,起義地點就在楚地(不要以為楚國僅限於兩湖一帶,看看地圖再說),這個名號很容易得到當地人的響應。

而以扶蘇,一方面可以說明時人痛恨的並非秦制和始皇帝,而是秦二世胡亥亂政;另一方面,扶蘇以愛民聞明,以之為旗號,認同度更高。

有這樣的心機,遠勝後來的項羽。

前後反叛不過幾天時間,如此高智慧的行動,你能說這是臨時起意?

因此,這次暴動與其說是一側偶然性的官逼民反,倒不如說是一場有預謀的反叛行動。

胡亥和趙高對帝國上層的攪動,使得底層也隨之泛起漣漪,而這些徵兆,足以讓有心人、有能者察覺到,大勢將至。

而陳勝就是這樣的人。

聽小編分析來,你還能單純的認為這只是一場「偶然性」揭竿而起麼?」

敬請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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