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扭曲的朱熹(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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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羽陵)4、朱熹與王陽明的格物致知

「孔孟朱王」,朱熹和王陽明是與孔子孟子並列的人物。

王陽明的王學是直接在批判朱熹的朱學基礎上建立的。

這似乎必須提及那個有名的「庭前格竹」的故事。

據王陽明的《年譜》記載,他二十一歲時「一日思先儒謂『眾物必有表里精粗,一草一木,皆涵至理』。

官署中多竹,即取竹格之。

沈思其理不得,遂遇疾。

」 王陽明在讀了朱熹的書後,首先進行了「格竹」行動,但終於失敗,導致他對朱熹的學說產生了懷疑。

現代人已經很難理解其中的一些詞語了。

「格物致知」語出《大學》,可以解釋成分析研究事物的原理以掌握事物的本質規律。

朱熹「格物」思想中的「物」,是指事物,「物,猶事也」,指天下萬事萬物。

朱熹「致知」思想中的「知」,是知識的意思,「 知,猶識也」,是指包括知識的知和道德的識兩部分。

朱熹的格物致知的途徑包括直接地「接物」窮理,亦即身體力行去研究事物的規律,或間接地從書本上讀書窮理,獲取前人的經驗和知識。

王陽明思想的「格物」之物指心之物,所謂「無心外之理,無心外之物」,在王學的體系里,一切物質化的東西都內化於心了,格物便是格心,是去惡歸善,去人慾存天理。

王陽明認為「知」就是「良知」,即人的良心。

在王陽明的格物致知思想里,格物即是致良知,兩者完全是一回事。

知行合一,是王學思想的基石。

在俺看來,「格竹」行動的失敗,在於王陽明把探察外界客觀事物的規律誤認為探討自己內心的道德了。

俺顯然更傾向於接納朱熹的格物致知思想,對於客觀規律的獲取,需要積極的詳盡的觀察與研究,而不僅僅是作理論上的內心的思考。

但俺也承認,俺更喜愛王陽明的學說,因為在王學中你能發現具有現代意義的獨立的個體性的「自我」。

王陽明建立王學,乃是有感於當時理學已經進入末流,鄉愿之輩橫行,將那個社會鬧得沒有天理可言。

對於普通百姓而言,如何在這樣一個無天理的社會中,找到個體的安身立命之所呢?王陽明的答案是「致良知」:我們只有求之於自己的良心;每個人都有良知,只要你能確保你的行為選擇是具有道德意義的,你又能按你的選擇去實施你的行為,你就可成為聖人。

王學的有趣之處,在於強調個人的獨立精神,這與朱熹崇尚個體需要遵從社會倫理道德與法規是相悖的。

朱學與王學的互相消長,關乎明清兩朝的興亡。

顧炎武以為王學是明亡的罪魁禍首,「以一人而易天下,其流風至於百有餘年之久者,古有之矣,王夷甫之清談,王介甫之新說,其在於今,則王伯安之良知是也。

」而清末的「亂黨」孫中山黃興等人均信服王陽明的學說。

今日而言,考察個性自由與社會本體、與國家政權間的關係,仍然是很微妙的事,我們或許還能嗅出幾分朱學或王學的味道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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