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法-法條內容§124-保險相關法規查詢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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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4 條. 人壽保險之要保人、被保險人、受益人,對於被保險人之保單價值準備金,有優先受償之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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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保險法
修正日期:民國110年05月26日
第124條
人壽保險之要保人、被保險人、受益人,對於被保險人之保單價值準備金
,有優先受償之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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