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理由1 - 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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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理由. 法規名稱:, 中華民國刑法第39 條. 民國104 年12 月30 日, 照協商條文通過。

【參考資料:法務部立法說明】 一、本條刪除。

二、本次修正沒收為具獨立性之 ...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現在位置: 法規內容 立法理由 友善列印 立法理由 法規名稱: 中華民國刑法第39條 民國104年12月30日照協商條文通過。

【參考資料:法務部立法說明】 一、本條刪除。

二、本次修正沒收為具獨立性之法律效果,不必然須附隨於主刑宣告,是以免除其刑 者,得依修正條文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三項規定為沒收之宣告,爰刪除本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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