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官不起訴告訴人仍得聲請再議-天秤座法律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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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法律 社會|民生 勞資|經濟 八卦|娛樂 政治?社運?民生?娛樂八掛? 是社會的紛爭也是廟堂的輝煌 每個人其實都身處在法律的大海裏,找尋不被淹沒的契機 檢察官不起訴告訴人仍得聲請再議去年的八里雙屍案,涉及殺人罪嫌的除了謝女以外,還有媽媽嘴呂姓負責人等3人,經士林地檢署檢察官偵查後予以不起訴處分,但家
延伸文章資訊
- 1刑事聲請再議狀
主旨:聲請再議。 說明:. 一、為不服鈞署年度字第號被告. 涉嫌乙案,檢察官所為之9不起訴處分8緩起訴處分,今聲請. 人(即告訴人)依刑事訴訟法第256條第1項 ...
- 2檢察官不起訴告訴人仍得聲請再議-天秤座法律網
當告訴人收到不起訴處分書之後,如果對不起訴處分不服,可以在送達後7日以內以書狀敘述不服的理由,經過原檢察官向直接上級法院檢察署檢察長聲請再議,以 ...
- 3刑事訴訟法第252、253、254、256、260 條 - 法源法律網-相關 ...
不起訴或緩起訴處分得聲請再議者,其再議期間及聲請再議之直接上級法院檢察署檢察長或檢察總長,應記載於送達告訴人處分書正本。 死刑、無期徒刑或最輕本刑三 ...
- 4刑事訴訟法§270 相關法條-全國法規資料庫
告訴人接受不起訴或緩起訴處分書後,得於十日內以書狀敘述不服之理由,經原檢察官向直接上級檢察署檢察長或檢察總長聲請再議。但第二百五十三條、第二百五 ...
- 5臺灣高等法院花蓮分院: 首頁> 常見問題> 刑事類
告訴人對於檢察官之不起訴或緩起訴處分,聲請再議經駁回後,如有不服,得於接受駁回之處分書後10日內,委任律師提出理由狀,向該管第一審法院聲請交付審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