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工資 - 智慧查找案例-全國法規資料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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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勞動基準法第21條第1項規定,工資雖得由勞雇雙方議定,但不得低於基本工資。

至於政府所訂定的基本工資,每小時基本工資為新臺幣一百六十元,每月基本工資為新臺幣 ... 跳至主要內容 ::: 現在位置: 首頁 智慧查找 智慧查找案例 瀏覽選項 智慧查找主選單 打工糾紛 路徑: 打工糾紛打工薪資與資遣費問題員工基本薪資 依據勞動基準法第21條第1項規定,工資雖得由勞雇雙方議定,但不得低於基本工資。

至於政府所訂定的基本工資,每小時基本工資為新臺幣一百六十元,每月基本工資為新臺幣二萬四千元。

如果有雇主訂定的薪資低於基本工資,則依據勞動基準法第79條第1項第1款、第80-1條第1項等規定,對雇主處新臺幣二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鍰,而且應公布事業單位或事業主的名稱、負責人姓名、處分期日、違反條文及罰鍰金額,並限期令其改善,如果雇主未於限期內改善,應按次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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