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資訊公開法與其他法律之關係(農委會)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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惟依本法第19條第7款但書規定,「對公益有必要」「經當事人同意」,則例外得對於個人隱私資訊予以公開或提供。
至於所謂「對公益有必要」係不確定法律概念,除應符合「公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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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文章資訊
- 1論我國政府資訊公開法之限制公開事由-與美國資訊 ... - 司法新聲
合政府資訊公開法第18 條事由者,方限制公開或不予提供7;美國資訊自由. 法(Freedom Of Information Act 簡稱FOIA)除如同我國上述之規定外,另. 就不適用(trea...
- 2政府資訊公開法之簡介& 案例分析 - 臺南市政府公務人力發展中心
主動公開或應人民申請提供之原則(§5). 「原則公開、例外限制」. 行政程序法第44條第1項規定:「行政機關之持有或. 保管之資訊,以公開為原則,限制為例外」 ...
- 3政府資訊豁免公開範圍探討
然為免影響國家利益、公務執行及個人隱私等,政資法於第18條設有豁免公開之情形,亦即遇有該條文所定之特殊狀況,政府資訊應限制公開或不予提供,分項說明如下:.
- 4政府資訊公開法§18-全國法規資料庫 - 法務部
- 5法源法律網-相關法條
下列政府資訊,除依第十八條規定限制公開或不予提供者外,應主動公開: 一、條約、對外關係文書、法律、緊急命令、中央法規標準法所定之命令、法規命令及地方自治法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