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行政法院106年度判字第557號判決簡評 - 台北律師公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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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主動公開,即要求政府機關在未經人民請求的情形下應公開資訊。
... 政府資訊公開法第18條第1項第3款規定:「政府資訊屬於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應限制公開或不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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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務見解評析
文章類別
行政法
最高行政法院106年度判字第557號判決簡評
最高行政法院106年度判字第557號判決簡評
作者:台北律師公會行政法委員會委員吳子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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惟依本法第19條第7款但書規定,「對公益有必要」「經當事人同意」,則例外得對於個人隱私資訊予以公開或提供。至於所謂「對公益有必要」係不確定法律概念,除應符合「公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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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資訊公開法》第18條第1項羅列9款應限制公開或不予提供的資訊。部分警調機關駁回本計畫申請所引用的條文如下:. 第2款:「公開或提供有礙犯罪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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