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話勞動法】工資篇—工資「平均」計算及適用時機整理

文章推薦指數: 80 %
投票人數:10人

在折算特休未休日數工資時,其中一日特休工資的計算,如果是月薪制,基於民法對不連續月份的定義,以及例假、休息日依法工資照給,會應不分大小月均除以30 ... 一例一休|1例1休 人力資源管理課程/人資證照/企業內訓/主管培訓/一例一休 【9月歡慶中秋~特別優惠方案】本會有效會員期間內,9/1起至9/20止,只要在此期間內一次報名2門線上課程並完成繳費,即享以下超值優惠:一次報名2門線上認證課程➡即免費贈送1門線上認證課程一次報名2門線上單天課程➡即免費贈送1門線上單天課程破天荒!!僅此一次,敬請把握! 最新消息 人資訊息 人資勞動法訊息 本協會新聞 人資熱門話題 本協會公告 線上進修課程 專業認證班系列 人力資源管理課程 主管領導管理課程 業務行銷客服課程 專業秘書行政課程 專業採購管理課程 實體進修課程 課程總覽 人資學習地圖 專業認證班系列 人力資源管理課程 主管領導管理課程 業務行銷客服課程 專業秘書行政課程 總務採購財會課程 國際級專業課程 會員免費講座 企業內訓 企業輔導 HR知識中心 人資相關資料下載 HR知識中心 勞資爭議專欄 HR巿調報告 HR相關產品 法令專區 法令專區 會員專區 加入一般會員 加入企業會員 在校生優惠入會 會員好康 勞資Q&A   轉寄好友推至Plurk 推至facebook 【白話勞動法】工資篇—工資「平均」計算及適用時機整理   勞動法令中,有不少將工資平均計算的狀況。

這些名詞看起來都很像,甚至也有不同的名詞卻具有相同的內涵與計算方式。

本期讓我們整理這些與工資「平均」計算的適用時機與計算方式 (請留意:為求體系完整,針對「請假工資」與「加班費工資」之計算,將於之後再專章討論) 附表說明:   一、特休折算工資 在折算特休未休日數工資時,其中一日特休工資的計算,如果是月薪制,基於民法對不連續月份的定義,以及例假、休息日依法工資照給,會應不分大小月均除以30計算。

二、原領工資 「原領工資」是計算職災的工資補償金時,作為補償金數額的說明。

也就是「補償金數額」=發生職災前「原」本正常「領」到的「工資數額」。

因此雖然看起來是不同名詞,但其實「原領工資」計算內涵與「一日工資」並無不同。

三、平均工資(六個月) 附表中的公式僅為基本計算概念,不過實際上要考慮的因素不少。

而會用到平均工資的狀況中,屬資遣最為常見,底下以資遣為例,一步步說明: (一)決定期間:先依曆連續計算六個月(非180日)。

假設2019/12/1資遣,當日將進行資遣費的計算(也就是「發生計算事由」),平均工資的計算期間為6/1~11/30(發生計算事由當日不計),計183日;又或者2019/7/21資遣,則平均工資的計算期間為1/21~7/20,計181日。

(底下繼續以6/1~11/30為例) (二)排除不計入之日期:上述期間內,可能發生某些事件使勞工沒拿到完整薪資,而針對部份事件責任不在勞工的狀況,法令規定這些特殊狀況的日數和工資都不能納入計算平均工資。

除了上面提到的「發生計算事由當日」以外,特殊狀況還包括:1.職災醫療期間;2.普通傷病假;3.產假/流產假、生理假、安胎假、家庭照顧假;4.不可歸責勞雇雙方的停工(如颱風假);5.留職停薪;6.合法罷工期間等(簡單說,就只剩請事假或是曠職期間,才可能計入平均工資計算)。

須將以上這些狀況的日數及工資排除後,再向前補足計算日數與工資。

舉例:計算期間6/1~11/30,期間內有6日半薪病假,則應將這6日的半薪抽離,並往前加計6日,仍然計算183日(5/26~11/30)的工資。

(三)期間工資加總:只要是勞工在這段計算期間內可以請求的「工資」(包括加班費),都應納入計算。

但請求時間點不在這段期間則不須計入,例如計算期間為5/26~11/30,則6/5所領到的5月份工資,雖然在期間內發放,但只有5/26~5/31的工資才計入;又例如未休特休折算工資,因為11/30還在特休可以排休的期間,12/1才能請求未休特休工資,所以也不納入計算。

此外,這是一段連續月份的計算,因此計算不足月的日數工資時,不再一律以30日計算,而是按照實際大小月日數,依比例計算(5/26~5/31工資,依5月份工資*6/31計算)。

(四)計算平均:排除(二)的日期工資以後,計算出(三)工資總額,除以(一)的總日數,可得出「日平均工資」;將「日平均工資」乘以「平均每月之日數」(期間總日數/6),可以得出「月平均工資」。

不過眼尖的夥伴應該可以發現,(期間工資總額/期間總日數)*(期間總日數/6)的算式,其實可以簡化成(期間工資總額/6),因此將期間工資總額/6計算「月平均工資」,也是主管機關可以接受的算法。

(五)特殊狀況─任職不滿六個月:這狀況不複雜,按實際任職期間工資總額及實際任職總日數,扣掉(二)的日數與工資後,再平均計算即可。

(六)特殊狀況─日薪、時薪、計件勞工:由於這些特殊勞工的未出勤日數可能比較多,若依期間總日數平均計算,可能有失公平。

因此法令提供第二種算式:期間工資總額/實際工作日數*60%。

兩種「日平均工資」計算結果,以金額較高者為主。

舉例:某勞工甲11/1報到、12/1資遣,只任職一個月,日薪2,000元,上班10天。

以日平均工資的主要算式計算=2,000*10/30=667元;以第二算式計算=2,000*10/10*60%=1,200元,因此勞工甲的日平均工資將為1,200元。

四、月投保薪資(申報專用) 這只有在計算勞保/健保投保薪資、與勞退提繳薪資時,遇到每月薪資不固定的勞工、或是調降薪資級距時,才會用到。

附帶提醒,部份企業為了避免頻繁申報,並不會每月申報調整投保薪資,但務必記得最遲在每年二月、八月底前申報唷! 五、平均月投保薪資 這部份比較不會有爭議,因為都是以公司申報給勞保局的投保薪資為準,再由勞保局依投保紀錄計算。

如果有高薪低報造成勞保給付短少的問題,勞工可向雇主求償,但不會影響勞保局的平均月投保薪資計算結果。

最後再提醒一個特殊狀況:職業病(非傷害)的「原領工資」數額(勞基法施行細則第31條第2項),如果出現低於「日平均工資」的狀況,都要改以「日平均工資」計算唷! #平均工資  #一日工資  #原領工資   文章出處:沈以軒律師   ◎熱門推薦: 勞動法人資讀書會-從當月重大勞資新聞事件談起 高階勞動法規管理師認證班     回上頁 協會課程: 人力資源管理課程| 主管領導管理課程| 業務行銷客服課程| 秘書行政課程| 總務採購課程| 認證課程: 認證課程綜合版| 人力資源管理師認證班| 勞健保暨勞動法規管理師認證班| 企業內部講師認證班| 基層主管養成特訓認證班| 專業秘書暨行政管理師認證班| 勞動法人資讀書會 集團服務: 人力銀行| 企業求才服務| 1111獵頭| 1111商搜網| 創業連鎖加盟| 落點分析| 1HR人資系統 ‧地址:(105)台北市南京東路五段225號15樓‧電話:(02)2748-5188‧傳真:(02)2748-6388‧Email:[email protected] ‧服務時間:周一~周五AM8:30~PM6:00/ ‧協辦單位:全球菁英人才發展股份有限公司│中華人事管理顧問有限公司



請為這篇文章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