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或年非連續計算者 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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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或年非連緒計算者,每月為30日,每年為365日。」」然就期間之計算,民法第123條第1項固規定:「稱月或年者,依曆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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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一定期日或期間內,應為意思表示或給付者,其期日或其期間之末日,為星期日、紀念日或 ... 月或年非連續計算者,每月為三十日,每年為三百六十五日(民法第123條)。
- 3月或年非連續計算者意思 - 健康急診室
於一定期日或期間內,應為意思表示或給付者,其期日或其期間之末日, 為星期日、紀念日或其他休息日時,以其休息日之次日代之。 稱月或年者,依曆計算。 月或年非連續計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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稱月或年者,依曆計算。 月或年非連續計算者,每月為三十日,每年為三百六十五日。
- 5民法第一百二十三條註 - 碩豐法律事務所
民法第123條規定: 稱月或年者,依曆計算。 月或年非連續計算者,每月為三十日,每年為三百六十五日。 說明: 本條第一項規定期間連續計算者採曆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