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34年至87年臺灣議會與地方自治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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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地方自治運動可追溯於日本統治時期。

民國24年(1935),臺灣總督府在臺灣民意的壓力下公布《臺灣地方自治制度改正案》,宣布於同年底開放地方議會一半的議員名額由 ... :::會員專區|授權說明|關於本站|聯絡我們| 加入最愛| 網站導覽| ■ ■ 首頁>主題瀏覽>民國34年至87年臺灣議會與地方自治發展 ::: 民國38年以前國共兩黨的合作與衝突 抗戰前的剿共 容共政策之結束 第一次剿共 第二次剿共 第三次剿共 第四次剿共 第五次剿共 豫鄂皖剿共 追剿與清剿 西安事變 抗戰期間的國共合作與衝突 國共合作 黃橋戰役與曹甸戰役 新四軍事件 抗戰勝利後的國共會談 重慶會談 馬歇爾調處及軍事三人小組 政治協商會議 軍事調處執行部的設立與功能 抗戰勝利後的國共戰爭 國軍綏靖作戰 動員戡亂 遼瀋會戰 平津會戰 徐蚌會戰 淞滬保衛戰 東南沿海島嶼戰役 臺灣光復初期的接收與治理 在華臺灣抗日團體有關臺灣訴求 臺灣革命同盟會的成立與運作 閩粵臺灣歸僑協會的成立與訴求 臺灣接收工作 接收規畫 軍事接收 行政機關接收 日產接收 日僑遣送與日俘遣返 臺灣光復初期的行政措施與政治事件 從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到臺灣省政府的建立 國籍恢復與臺人返臺 警戶役政的建立 行政區域的調整 地方自治 二二八事件 光復初期的經濟整建 產業整建 公用事業的建設 財金體系的建立與幣制改革 土地改革 光復初期的社會發展 公共衛生 社會救濟 教育發展 官方宣傳與文化活動 民國38年以前國家重大發展:抗日戰爭 重要戰役與軍事勤務 盧溝橋事變 淞滬會戰 忻口戰役 長沙會戰 冬季攻勢 浙贛會戰 鄂西會戰 常德會戰 國軍作戰階段 中國遠征軍 中國駐印軍 抗戰海軍 游擊戰 忠義救國軍 國民政府軍事委員會 軍事委員會委員長行營 國民政府軍事委員會軍訓部 國民政府軍事委員會調查統計局 〈中美特種技術合作協定〉 中美特種技術合作所 戰時軍事教育 戰時馬政 征屬優待 傷兵與救護 榮譽軍人 傷兵之友社 傳染病與疾病 中國戰區受降 戰後傷患遣返 臺灣省收復計畫 對外關係 中日關係 爭取外援:國際聯盟 爭取外援:蘇聯 爭取外援:美國 爭取外援:英國 戰時外交部行政計劃 德黑蘭會議 魁北克會議 中國輿論對雅爾達協定的反應」 波茨坦會議 戴傳賢訪問印度 蔣中正訪問印度 美副總統華萊士訪華 越南禁運 開拓中印緬航線 緬甸禁運限運 中印公路 美國援華聯合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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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24年(1935),臺灣總督府在臺灣民意的壓力下公布《臺灣地方自治制度改正案》,宣布於同年底開放地方議會一半的議員名額由臺灣人民投票選出。

這次的開放程度雖不令人滿意,但選舉過程中各方大規模的宣傳活動,讓臺灣人對地方自治的政治活動有相當的瞭解。

不過這波有限的政治開放在第二次世界大戰爆發後告終,在戰爭的背景下,總督府統制趨嚴,臺人的政治結社多遭整肅,這股追求民權自治的熱潮遭戰時體制壓制而難以伸張。

   民國34年(1935)8月,日本戰敗投降,中華民國政府展開治理臺灣。

同年12月,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公布《臺灣省各級民意機關成立方案》,並於次年初成立村里民大會,以間接選舉的方式,由村里民大會選舉鄉鎮縣轄市區民代表,組成鄉鎮縣轄市區民代表會。

再由鄉鎮縣轄市區民代表會及職業團體,選舉縣市參議員,分別成立縣市參議會。

復由各縣市參議會選舉省參議員,組成臺灣省參議會,奠下臺灣議會發展與地方自治的基礎。

臺灣省參議會經歷了戰後復員、重建與中華民國中央政府播遷來臺的過程。

在此期間,二二八事件對省參議會帶來重大的衝擊。

   民國36年(1947),中華民國實行憲政,根據《中華民國憲法》,地方自治工作原應依據中央省縣自治相關法令進行。

但由於內戰與兩岸分治的政治發展,中央法令遲未完備,在政府與參議會的努力下,臺灣地方自治事業是以制訂省地方法規,再由行政院同意公布實施的方式進行,例如行政院於民國39年陸續公布《臺灣省各縣市實施地方自治綱要》、《臺灣省縣市行政區域調整》等方案成為臺灣地方自治的法制基礎。

民國39(1950)至40(1951)年間,臺灣省分期調整縣市行政區域,將原有8縣9市重新劃分為16個縣及5個省轄市,各縣市還以分區、分梯次的方式進行了縣市長與民意代表的選舉工作。

   由於原臺灣省參議員選區變更、縣市議會議員亦經改選,行政院於民國40年(1951)9月頒布《臺灣省臨時省議會組織規程》及《臺灣省臨時省議會選舉罷免規程》;12月,臺灣省參議會改制為臺灣省臨時省議會。

臺灣省臨時省議會歷經三屆省議員選舉,在此階段也是臺海對抗激烈,反共抗俄宣傳達到高峰的時刻。

由於動員戡亂的背景,立法院與國民大會難以表達臺灣民意,省與縣市議會成為臺灣自治與民意表現的重要場域。

民國48年(1959)4月30日,行政院第615次會議決議:『臺灣省臨時省議會之名稱應改為臺灣省議會』;6月23日,臺灣省政府函轉行政院命令,6月24日起,臺灣省臨時省議會正式改稱『臺灣省議會』,象徵臺灣議會發展又進入新階段。

綜觀上述臺灣省的議會改制都是依照政府行政命令行事,非根據《憲法》有關地方自治的省政內容建立,顯現戰後臺灣政治的特殊處境。

      臺灣省議會的歷史與臺灣經濟起飛、民主化的發展密切相關。

隨著臺灣政治與軍事環境較為穩定,人民政治意識更受啟發,更嚮往追求民主自治理念。

這股風潮反映在政治上,就是知識分子串聯籌組反對黨的工作,其中多人皆為省議會成員。

雖然民國49年(1960)底這波組黨的努力未能成功,卻對未來黨外民主運動的發展奠下基礎,省議會也在臺灣民主化的過程中扮演重要角色。

   民國86年(1997),國民大會進行修憲,將省級單位移除「地方自治團體」地位,並將臺灣省政府縮編改組為行政院之派出機關,臺灣省議會也就同步裁撤,而於原址成立「臺灣省諮議會」,臺灣省議會的歷史至此告一段落。

   臺灣議會的發展是臺灣人民追求自治、民權歷程的重要一頁。

臺灣議會發展史展現民主制度在臺灣奮鬥發展過程。

臺灣由威權體制走向民主,在「經濟奇蹟」以外創造的「民主奇蹟」,是臺灣人引以為傲的結果,也是本主題希望表現的內容。

  檔號:A375000100E/0035/022/59/001 案由: 核示所送三年自治計畫應注意之點並訂發自治 檔號:A375000100E/0035/022/59/1/001 案由: 核示所送三年自治計劃應注意之點並訂發自治 檔號:A375000000A/0037/0012.1/0185/0001/001 案由: 據呈發起組織台灣省地方自治協會准予依法籌   回上一頁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版權所有2013©Allrightsreserved 政府網站資料開放宣告|隱私權、著作權及資訊安全政策宣告 地址:24220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北棟)9樓總機:(02)8995-3700傳真:(02)8995-6469 累計瀏覽人次:958,707人  最後更新:111-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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