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事非訟事件徵收費用標準表 - 首頁| 法律人

文章推薦指數: 80 %
投票人數:10人

家事非訟事件徵收費用標準表(單位:新台幣). 描述: * 因財產權關係為聲請家事事件法第97條準用非訟事件法第13條、家事事件審理細則第41條 ... 服務 書狀範例 企業法律顧問 司法周刊電子報 救助 時事論壇 法律Q&A 常用判例 法務團隊 線上諮詢 資源 好站連結 RSS新聞服務 司法單位通訊錄 書狀範例 企業法律顧問 司法周刊電子報   書狀範例 家事非訟事件徵收費用標準表(單位:新台幣) 因財產權關係為聲請 家事事件法第97條準用非訟事件法第13條、家事事件審理細則第41條 因財產權關係為聲請者,按其標的之金額或價額,以下列標準徵收費用: 未滿10萬元者 500元 10萬元以上~未滿100萬元 1,000元 100萬元以上~未滿1,000萬元 2,000元 1,000萬元以上~未滿5,000萬元 3,000元 5,000萬元以上~未滿1億元 4,000元 1億元以上者 5,000元 非因財產權關係為聲請 家事事件法第97條準用非訟事件法第14條、家事事件審理細則第41條、家庭暴力防治法第10條第3項 因非財產權關係為聲請者 1,000元 因非財產權關係而為聲請,並為財產上之請求者,關於財產上之請求,不另徵收費用。

民事保護令(聲請、撤銷、變更、延長) 免徵,並免徵郵電送達費 備註: 1、例如家事事件法第3條第4項第1款至第12款丁類事件、第5項第2款至第4款、第7款至第11款、第13款戊類事件。

2、依法院裁定或指示,向法院陳報或提出財產清冊、遺產清冊、監護事務之報告、結算書、陳報遺產、償還遺產債務或處理遺產之狀況,或為生存之陳報,免徵費用。

聲請調解 家事事件法第32條準用民事訴訟法第2編第2章、家事事件法第33條、第36條、家事事件審理細則第41條、民事訴訟法第77條之20 標的金(價)額 徵收聲請費 未滿10萬元 免徵 10萬元以上~未滿100萬元 1,000元 100萬元以上~未滿500萬元 2,000元 500萬元以上~未滿1,000萬元 3,000元 1,000萬元以上 5,000元 非財產權事件 免徵 調解程序中,合意聲請法院為家事事件法第33條或第36條之裁定 免徵   家事非訟事件之抗告 家事事件法第97條準用非訟事件法第17條、家庭暴力防治法第10條第3項 抗告/再抗告 1,000元 保護令事件之抗告/再抗告 免徵,並免徵郵電送達費 暫時處分 家事事件法第85條、第97條準用非訟事件法第16條 聲請暫時處分 免徵 履行勸告 家事事件法第187條第1項、第4項 聲請法院調查義務履行狀況並勸告債務人履行債務之全部或一部 500元 家事提存事件 提存法第28條 清償提存費 提存金額或價額 非訟事件徵收費用 未滿1萬元 100元 1萬元以上,未滿10萬元 500元 10萬元以上 1000元 擔保提存費 500元 線上人數:56瀏覽人次:11204 RSS站務回報檔案下載常問問題集服務條款隱私權政策合作與廣告聯絡我們網站地圖會員中心 Copyright©2014法律人AllRightsReserved./網頁設計.點創多媒體D-strong.



請為這篇文章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