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續教育課程- 認定辦法 - 臺灣醫學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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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 辦理繼續教育課程之機構,應於舉辦日期之二週前,向本學會提出繼續教育課程. 審查認定之申請,並於衛福部「醫事人員繼續教育積分管理系統」進行線上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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