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伴移民有限公司-大陸非婚生子女經認領申請來台定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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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階段完成會獲得移民署核發台灣依定居證正本, 自核准日起六個月有效。
1. 向大陸配偶戶籍地公安局辦理來台通行證,未落戶者大陸公安局有種通行證是可不入籍(身分證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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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話0927146857‧e-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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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葉佳欣
現職:華愛生活資訊社負責人;好伴移民經理
資歷:手續代辦十年以上,雅虎知識版大師一級
電話:0927146857 ‧
(02)23893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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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名稱
大陸地區非婚生子女申請來台定居
服務對象
(一)非婚生子女辦理認領後申請來台定居。
服務說明
1.提供表單與詳細檢核表,各種表單填寫指引或準備指引
2.公證書海基會文書驗證
3.台灣移民署服務站送件,全省皆可在台北送件
4.掛號或快遞寄回
5.協助認領手續辦理
準備資料
(一)定居申請書,並貼最近6個月內所拍攝、直4.5公分且橫3.5公分、脫帽、未戴有色眼鏡,五官清晰、不遮蓋,足資辨識人貌、人像自頭頂至下顎之長度不得小於3.2公分及超過3.6公分,白色背景之正面半身薄光面紙彩色照片,且不得修改或使用合成照片。
(二)大陸常住人口登記表影本。
(三)出生公證書正、影本【由大陸或海外地區開具之證明文件,並經海基會或我駐外單位完成驗證手續】(正本驗畢退還);【認領或婚前受孕者,加附生母受孕期間無婚姻關係之證明】。
(四)臺灣地區醫院出具之健康檢查合格證明。
【未滿6歲者檢附完整預防接種證明影本替代】(最近3個月內有效;須由行政院衛生署指定之外勞健檢醫院
檢查,且符合其訂定之健康證明應檢查項目表【乙表】;人在大陸或海外地區者,得以具結書替代,俟入境後換發正本時補正)。
(五)保證書:應由依親對象或在臺二親等內親屬擔任保證人;保證人應攜帶身分證明文件及印章,親至本署或本署各服務站辦理保證手續。
(六)喪失大陸原籍公證書【人在大陸或海外地區者,得以具結書替代,俟入境後換發正本時補正;由大陸或海外地區開具之證明文件,須經海基會或我駐外單位完成驗證手續】。
(七)其他相關證明文件:主管機關認為有必要,得要求檢附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如:DNA血緣鑑定報告書,應由行政院衛生署評鑑合格之公私立醫院開具之;婚前受胎期間單身證明文件,得以婚姻狀況證明書替代,須經海基會或我駐外單位完成驗證手續。
注意事項
(一)大陸地區子女非為臺灣地區人民親生子女者,非本類適用對象。
(二)大陸親生子女在臺設籍後,如又再回大陸地區設有戶籍或領用大陸地區護照者,將喪失臺灣地區人民身分。
日後如欲來臺定居,須重新申請。
【請特別留意】
(三)大陸親生子女在臺設籍後須出入境者,請先辦妥我國護照及前往國家或地區之簽證。
(四)與大陸地區女子未婚而生育子女或婚前受孕者,除前者須先完成認領手續外,皆須加附DNA血緣鑑定書之具結書及該女子受孕期間無婚姻關係之公證書(得以婚姻狀況證明書替代,須經海基會驗證)。
(五)持憑入境證及定居證副本入境辦理換證手續者,除應補正之文件外,尚須繳附喪失原籍公證書(須經海基會驗證)始得換發定居證正本。
收費內容
費用
請洽詢
若子女超過12歲辦理專案居留者每件費用
請洽詢
主服務區:全省皆可在台北送件
若匯款請發簡訊告知匯款帳戶末五碼或由此進入發信告知
參考網頁
1.
照片規格
2.
DNA血親鑑定實驗室
3.
健康檢查指定醫院
4.回大陸配偶導引頁
後續流程
本階段完成會獲得移民署核發台灣依定居證正本,
自核准日起六個月有效。
1.
向大陸配偶戶籍地公安局辦理來台通行證,未落戶者大陸公安局有種通行證是可不入籍(身分證欄為空白),但大陸公安局規定不同請自行洽問
2.若有落戶口請辦理註銷戶籍並公證後回台,若無法註銷者請先返台辦理定居
3.若需補辦DNA血親鑑定者請回台辦理
4.持台灣定居證、大陸通行證及所需補繳文件向移民署服務站辦理定居
5.約7-10天獲得定居通知後向戶政辦理戶籍登記
6. 辦理護照與台胞證一般需二週,快件約一週
7.入境後需滿六個月才有健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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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居申請書,並貼最近二年正面脫帽二吋相片一張(同國民身分證規格)。 · 二、臺灣地區入出境許可證件(申請人未入境者,免附)。 · 三、大陸地區證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