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_安全衛生】新進及在職教職員工安全衛生訓練課程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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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配合實施安全衛生教育訓練之工作者,依據「職業安全衛生法」第46條可處新臺幣三千元以下罰鍰。
類別, 法規內容. 新進人員, 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第17條 數位學習至多 ...
【全校_安全衛生】新進及在職教職員工安全衛生訓練課程說明(10/13訓練報名中)
法規說明︰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2條明定,雇主對勞工應施以從事工作與預防災變所必要之安全衛生教育及訓練,且勞工有接受之義務。
依「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第16條規定,新僱教職員工或在職教職員工於變更工作前,應使其接受適於各該工作必要之一般安全衛生教育訓練。
附表十四:新僱勞工或在職勞工於變更工作前依實際需要排定時數,不得少於三小時。
但從事使用生產性機械或設備、車輛系營建機械、高空工作車、捲揚機等之操作及營造作業、缺氧作業、電焊作業等應各增列三小時;對製造、處置或使用危害性化學品者應增列三小時。
依「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第17條規定,在職教職員工應接受一般安全衛生教育訓練每3年至少3小時。
未配合實施安全衛生教育訓練之工作者,依據「職業安全衛生法」第46條可處新臺幣三千元以下罰鍰。
類別
法規內容
新進人員
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第17條 數位學習至多認可2小時+實體課程1小時
在職人員
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第19條 數位學習+實體課程每三年至少三小時
為防止職業災害,保障工作者安全及健康,並強化與確保「一般性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學習成效,請配合下列訓練方式︰
1.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簡稱:職安署)職業安全衛生數位學習平台(網址)
先至"工作者安全衛生履歷智能雲"註冊。
從"學習資源"點選"職業安全衛生數位學習平台"。
完成訓練後,列印學習紀錄為pdf檔,將檔名編輯(00單位_姓名_職稱)寄送至環安室承辦人信箱([email protected])即可,時數將另登記在環安室紀錄中,每次登錄於110年1月起將公告於教育訓練專區,並僅以單位名稱和部分名字顯示查詢。
2.教育部教師e學院(網址)
使用教育雲一般帳號或gmail/臉書/line登入,請於課程專區選擇中小學課程(這是教育部的歸類,但課程是可以共通使用的),目前提供4堂課進行時數認證,完成訓練後,列印學習紀錄為pdf檔,將檔名編輯(00單位_姓名_職稱)寄送至環安室承辦人信箱([email protected])即可,時數將另登記在環安室紀錄中,每次登錄於110年1月起將公告於教育訓練專區,並僅以單位名稱和部分名字顯示查詢。
(1)【數位教材】外籍人員安衛訓練影片-PreventionofOccupationalAccidents(可抵充2小時)
(2)校園安全與承攬管理(可抵充1小時)
(3)化學品危害通識暨廢棄物管理訓練(可抵充2小時)
(4)中小學校園職業安全衛生課程(可抵充1小時)
3.環安室送職安署認可之數位學習訓練1小時訓練連結 (可抵充1小時)
4.實體課程︰
新進人員到職前3年或在職員工(109年至111年間)參加勞動部認可訓練機構(例生產力中心、工安協會等)一般安全衛生教育訓練3小時,並取得結業證書,請影送還安室備查並寫上(00單位_姓名)。
參加每年環安室辦理之訓練,取得3小時以上訓練即完成相關訓練,時數將另登記在環安室紀錄中,每次登錄於110年1月起將公告於教育訓練專區,並僅以單位名稱和部分名字顯示查詢。
111年時程
1/19(三)
14:00-16:00
4/6(三)
13:30-16:30
4/13(三)
14:20-16:20
6/23(四)
9:00-11:00
(IB-201)
7/12(二)
14:00-16:00
(RB-101)
8/10(三)
14:00-16:00
(IB-201)
9/3(六)
9:00-12:00
13:30-16:30
(IB-101)
10/12(三)
9:00-12:00
13:30-16:30
(IB-101)
10/13(四)
14:00-16:00
(IB-201)
10/19(三)
18:00-21:00
(IB-201)
11月
12月
課程內容
校園安全衛生管理-發包承攬與採購(已結束)
外籍人員訓練(已結束)
新進人員安全衛生訓練
毒化災演練
一般安全衛生訓練
(主題:人因危害預防-【解救肩頸頂叩叩,快樂辦公不卡卡!】)
截止報名(已額滿)
新進人員安全衛生訓練
實驗場所新進人員安全衛生訓練
一般安全衛生
化學品危害通識
實驗場所新進人員安全衛生訓練
一般安全衛生
化學品危害通識
消防及急救訓練
外籍人員訓練
自衛消防編組演練
CPR教學急救訓練
報名連結
新進人員安全衛生教育訓練.pdf
延伸文章資訊
- 1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 - 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
法規名稱:, 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英. 公(發)布日期:, 民國64 年06 月12 日. 修正日期:, 民國110 年07 月07 日. 法規類別:, 職業安全衛生目. 相關圖表:.
- 2法規名稱: 新北市政府勞工局新進人員教育訓練實施要點
十、受訓人員因故無法如期參訓,經單位主管同意後,請填列請假單並交至人事室登記(請假單請自行至共用目錄/ 人事室/ 新生訓練請假單/ 下載使用)。
- 3新進同仁- 安全衛生教育訓練
新進教職員工入校時實施一般安全衛生教育訓練3小時,由環安衛中心統一規劃辦理。 ... 新進人員請先取得本校郵件帳號(@nkust.edu.tw)再至系統完成安全衛生教育訓練, ...
- 4新進人員安全衛生教育訓練專區
一般工作場所新進教職員及勞僱型學生(非實驗場所之工作者)- 至少3小時. ⊕工作者的職業安全衛生保障. ⊕ 人因性危害防制. ⊕工作者一般安全衛生教育訓練 講義1 講義2 ...
- 5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小常識 - 新北勞動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