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遺族申請改領一次撫慰金(餘額退伍金)或改領半俸產生爭議時
文章推薦指數: 80 %
答覆: (一)依國防部主管之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第36條規定,軍官、士官於領受退休俸或贍養金期間死亡,其依民法第1138條規定之順序遺族(含配偶),得申請改領一次 ...
按Enter到主內容區
:::現在位置:
首頁
>
常見問答
友善列印
回上一頁
推到:
請問支領退休俸人員亡故,其遺族申請改領一次撫慰金(餘額退伍金)或改領半俸產生爭議時,應如何處理?
發布日期:105-06-03
發布單位:退除給付處
答覆:
(一)依國防部主管之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第36條規定,軍官、士官於領受退休俸或贍養金期間死亡,其依民法第1138條規定之順序遺族(含配偶),得申請改領一次撫慰金,遺族為父母、配偶或未成年子女或殘障無謀生能力之已成年子女,如不領一次撫慰金,得申請改領半俸。
依上開規定,支領退休俸或贍養金人員死亡,其依民法第1138條規定之順序遺族,可依其志願選擇支領一次撫慰金或改支半俸,旨在保障所有合法遺族之給與權利,並非亡故人員配偶之一身專屬。
(二)國防部基於公法給付支出之公平性,並為避免遺族在選領給與種類上產生爭議,爰規定必須由具有請領資格之遺族共同簽署協議,選定同一給與種類支領後,推舉其中一人代表具領;倘無法達成協議,則以應繼分方式請領一次撫慰金,準此,配偶依法並無優先享有半俸繼承權利。
點閱次數:4538
最近更新日期:107-11-22
:::
關於本處
處長介紹
處長信箱
組織沿革
組織架構
職掌與電話
服務處導覽
服務區與服務站
交通與位置
訊息公告
最新消息
活動訊息
就學(業)職訓
感謝有你/妳
榮民(眷)心聲
大手拉小手
在地生活
在地即時訊息
熱門景點導覽
當地優惠資訊
資訊公開
便民服務
便民措施
線上申辦及查詢
下載專區
民眾常見問題(FAQ)
影音專區
宣導影片
感動服務
活動剪影
百歲人瑞
廉政專區
相關連結
本會所屬機構
本會相關連結
其他相關連結
延伸文章資訊
- 1立法院議案關係文書(中華民國41年9月起編號)
無法協調選擇撫慰金或半俸情況,可依規定比例選擇領取, ... 一、軍官、士官於領受退休俸或贍養金期間死亡者,發給其遺族一次撫慰金或申請支領軍官、.
- 2榮民往生後家屬各項資料申請流程~~(政22期會長程澎澎)
三、終身俸申請(配偶可申請半俸;如配偶先歿,子女可申請餘額退伍金)【榮民服務 ... 證及私章(如葬儀社辦則交其退伍令、除戶戶籍謄本二份、死亡証明二份、榮民証、.
- 3解釋令函 - 臺北市法規查詢系統
第二十六條之一(保險死亡給付、一次撫卹、撫慰金、餘額退伍金之辦理申領) ... 財團法人榮民榮眷基金會章程,由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擬訂,報請行政院核定 ...
- 4查詢結果 - 國防法規資料庫-內容
又支領退休俸人員死亡,其合法之遺族,可依其志願選擇一次撫慰金或改支半俸,此一次撫慰金或半俸請領權利,並非亡故人員配偶、未成年子女或殘障子女之一身專屬,基於 ...
- 5按現行規定,領退休俸榮民過世,其配偶可領「半俸」,但是 ...
查國防部主管之「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第36條規定,軍官、士官於領受退休俸期間死亡,其配偶及依民法1138條規定之同一順序遺族,均得申請一次撫慰金(國軍退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