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薪制勞工之「ㄧ日工資」ㄧ定要除以30天嗎?|簡文成專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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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或年非連緒計算者,每月為30日,每年為365日。

」」然就期間之計算,民法第123條第1項固規定:「稱月或年者,依曆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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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觀諸同法第2條第3款規定可知,雇主得就工資計算或結算採計時、計日、計月、計件或其他方式給付。

2.又採月薪制者,勞動基準法並未就每月或ㄧ個月應如何計算或起算特別規定,自應依勞動基準法第1條第1項後段之規定而適用民法之相關規定。

而內政部75年12月12日台(75)內勞字第463132號函亦規定:「「有關勞工法令規定之稱月或年者,可依民法第123條規定,依曆計算。

  月或年非連緒計算者,每月為30日,每年為365日。

」」然就期間之計算,民法第123條第1項固規定:「稱月或年者,依曆計算。

」惟民法第119條另規定:「法令、審判或法律行為所為之期日及期間除有特別訂定外,依本章之規定。

」故勞資雙方當事人之法律行為已另定有期間之計算方法,自應依勞資雙方當事人間之約定。

  從而,雇主得與月薪制勞工之每月或ㄧ個月為當月ㄧ日至當月之末日,且於計算1日工資時,約定以月正常工時所得工資總額除以當月實際日數或ㄧ律除以以30日推計之;另因民法第123條規定僅表示依曆決定連續期間,並非表示必須以每月1日至該月末日計算每月或ㄧ個月(最高行政法院106年度判字第617號判決參照),雇主自得與勞工約定「每月或ㄧ個月」之計算方式,例如自上月26日至當月25日(民法第121條參照)(註1),並就ㄧ日工資約定以月正常工時所得工資總額除以當月實際日數或ㄧ律除以以30日推計。

故雇主得與月薪制勞工就每月或ㄧ個月及ㄧ日工資之計算採下列方式:   第一頁12最末頁單頁閱讀模式 工資月薪制月薪制一定要除以30天名師好文簡文成專欄 upvote 0 favorite 0 upvote 0 favorite 0 回覆 vacationQuestion 會員登入 (先登入會員才能回覆留言喔!) Facebook留言 上一篇:勞工未申請退休即離職,是否仍可請求?|台北市政府勞動局下一篇:站在行銷通路角度談履歷曝光 您的好友從1111討論區分享了一篇文章給您\n 請前往下列網址參考: https://www.1111.com.tw/discuss/discussTopic.asp?cat=vacationQuestion&id=226946 今日熱門 離職後剩餘的特休按比例計算嗎? 員工上下班出車禍,屬於職災認定範圍嗎? 關於工作未滿三個月離職預告及勞動契約 『曹新南專欄』資遣未滿三個月員工,不要預告期,仍要10天前資遣通報嗎? 到職未滿一個月只算出勤日薪水這樣合法嗎? 最多討論 留職停薪 旅遊補助~老闆說話不算話 老闆細節都不講清楚害我做的很迷茫 加班 以提早提離職主管不簽離職單,且說不照排班上班當作曠職 網友分享 雇主拒絕員工請特休,且已告知會以曠職論 人力派遣公司扣薪問題 月休四天每天工時6.6小時 被告知資遣後怎麼辦 公司請假規定 人氣工作 探索國際儲備幹部(有生日禮金) 全家便利商店儲備幹部(有供餐福利) 人氣公司 【買房低利率貸款】永豐銀行 【有生育補助】統一企業 【有年節獎金】瀚宇彩晶 【有車資補助】華通電腦 【有子女教育補助】興農股份有限公司 好缺快搜 月薪四萬以上 供餐福利 住宿福利 年薪14個月↑ 月薪三萬以上 粉絲團 意見反應 1111人力銀行 隱私權 求才 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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