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消費者保護法第十九條的規定特種買賣才有7天的鑑賞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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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十九條第一項),原則上,只要消費者在網路上購物,接到郵寄的商品七日內,均可不需任何理由退貨!退貨時,消費者也不必負擔任何費用(包含運費或任何手續費)!但是 ... 跳到此頁面的區塊無障礙環境說明按alt+/可開啟這個功能表Notice你必須登入才能繼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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