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達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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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文章資訊
- 1民法§88-全國法規資料庫
意思表示之內容有錯誤,或表意人若知其事情即不為意思表示者,表意人得將其意思表示撤銷之。但以其錯誤或不知事情,非由表意人自己之過失者為限。
- 2意思表示內容錯誤 - 法律-筆記
意思表示內容錯誤係指表意人表示其所欲為之意思表示,但誤認其表示之客觀意義,即民法第88條第1項規定「表示之內容有錯誤」。類型有三: 當事人同一性錯誤:關於當事人 ...
- 3第六章法律行為的有效性 - 民法總則- 國立臺灣大學
錯誤的類型1.動機錯誤. 2.意思表示內容錯誤. 3.表示行為的錯誤. 4.當事人資格. 或物之性質錯誤. 5.傳達錯誤. 6.錯誤與隱藏的不合意. 撤銷的要件表意人無過失.
- 4民法§90 相關法條 - 全國法規資料庫
- 5民法總則編之法律行為的生效要件-一般生效要件:意思表示 ...
所謂錯誤,指表意人為意思表示時,因認識之欠缺或者認識不正確,導致內心的效果意思與外部的表示行為不一致。須注意,此處之不一致不同於單獨或通謀虛偽意思表示,此不一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