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 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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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文章資訊
- 1意思表示內容錯誤 - 法律-筆記
意思表示內容錯誤係指表意人表示其所欲為之意思表示,但誤認其表示之客觀意義,即民法第88條第1項規定「表示之內容有錯誤」。類型有三: 當事人同一性錯誤:關於當事人 ...
- 2偶然不一致 「意思表示錯誤」 - 【高點法律專班】
於訂立契約時,表意人之意思表示錯誤,其與相對. 人之表示仍然一致,契約仍然成立,表意人僅得依民法第88條、第89條規定撤銷. 其意思表示;至意思表示隱藏不合意,則係 ...
- 3好書搶鮮閱 - 高點法律網
於此情形,. 該錯誤之表意人自非不得依民法第88條第2項規定將其意思表示撤銷之,始不失該條項規範之真. 諦。」王澤鑑教授指出,最高法院就交易重要性之認定乃兼採主觀及 ...
- 4民法名詞解釋第88條錯誤 - 國考加分誌
民法名詞解釋- 錯誤 ... Ⅰ意思表示之內容有錯誤,或表意人若知其事情即不為意思表示者,表意人得將其意思表示撤銷之。但以其錯誤或不知事情,非由表意人 ...
- 5第六章法律行為的有效性 - 民法總則- 國立臺灣大學
錯誤的類型1.動機錯誤. 2.意思表示內容錯誤. 3.表示行為的錯誤. 4.當事人資格. 或物之性質錯誤. 5.傳達錯誤. 6.錯誤與隱藏的不合意. 撤銷的要件表意人無過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