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學生成績評量準則
po文清單文章推薦指數: 80 %
關於「高中學生成績評量準則」標籤,搜尋引擎有相關的訊息討論:
延伸文章資訊
- 14. 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學習評量辦法補充規定 - 高雄市教育局
第四條學業成績評量之科目,依教育部所定課程規定辦理。每一科目學分之計算,. 以每學期每週授課一節,或總授課節數達十八節,為一學分 ...
- 2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學習評量辦法補充規定
三、本校高中部各學年入學學生之學習評量,均依照本補充規定辦理。 四、學生學習評量, ... 五、學生學業成績評量方式,除身心障礙學生可依個別化教育計畫所定之評量.
- 3註冊組| 學生學習評量辦法補充規定 - 黎明中學
4. 各科目每學期由教務處統一辦理三次定期考查,並以各次定期考試之成績計算定期考查成績,但藝能科目(音樂、美術、生活科技、家政、軍護、電腦、體育等)及高中三年級下 ...
- 4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學習評量辦法 - 全國法規資料庫
- 5國立溪湖高級中學學生學習評量辦法補充規定
五、學生於本法第四十二條規定之修業期限內,各學期學業成績未達及格基準之科目,得申請重修。 課程綱要規定應修習之部定及校訂必修科目,未修習者應補修。轉學程學生並得 ...